记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常军

“军”语润心 “常”解民忧

——记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常军


  在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常军将二十多年的坚守化作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走进他的办公室,满墙的锦旗和牌匾无声地诉说着那些被化解的纠纷与被温暖的人心。他长期奋战在诉讼服务前线,每天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倾听各式各样的诉求,始终怀着一颗司法为民的初心,用责任和热爱传递法律的庄严与温度。

  在群众眼里,他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法官,是倾听家常的“知心大哥”,是雪中送炭的暖心人。在同事心中,他不仅是调解矛盾纠纷的高手,更是信访难题的“终结者”。而他自己却总是淡淡地说:“我只想做一个负责任的法官。”

  从事司法工作25年来,他所承办的案件中,无一发生涉诉信访案件,无一出现被上级法院重大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他先后二十余次被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2023年1月,他带领的立案庭被省高院评为“党的二十大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疑难杂症”的“终结者”

  晚上8点多,诉讼服务大厅依旧灯火通明。送走最后一个当事人,常军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助理小胡一边整理材料一边感慨:“常庭长,你真有耐心,跟她解释了3个多小时。”常军摇摇头:“这位当事人情况特殊,她患有抑郁症,母亲又在重症监护室,银行账户被冻结,情绪难免激动。她不服判决,但再审期限已过。跟她讲法律规定她听不进去,我就多换几种方式,慢慢解释。”他顿了顿,淡淡地说:“我只是将心比心——把她当作自己的家人,用一颗同理心去对待。”

  在立案庭工作的6年多时间里,常军始终秉持“如我在访”的担当精神,面对复杂信访问题,他从不推诿、从不退缩,坚持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找办法,让许多满怀怨气而来的当事人舒展眉头,让大量信访案件在初次接待中便得到实质化解。他常说:“干信访工作,得能受得了委屈。很多信访人都是司法程序走完了才来到这儿,心里憋着气。我们接访首先要做的,就是把自己放在他们的位置上。”

  久而久之,他摸索出一套“老常四步沟通法”:用心倾听,读懂真实诉求;拉近距离,打开彼此心门;打破幻想,依法明辨是非、释法析理;给条出路,实实在在推动问题解决。


  “扎根一线”的“践行者”

  “常庭长,我这儿有个案子特别难搞,您帮我看看?”早上8点50分,年轻法官小李满脸愁容地推门进来。这样的场景,助理小胡再熟悉不过。小李接着说:“是同村的两户人家,因为宅基地交界处的一面挡土墙闹得差点动手……”常军一听是邻里纠纷,立刻起身:“走,去现场看看!”

  两人驱车三十多公里赶到村里,先向村干部了解情况,调取双方宅基地的权属证明,又实地勘查挡土墙的位置和尺寸。一上午,他轮番与双方谈心,从情理到法理,耐心疏导。最终,两家达成和解,常军还和他们一起拿起铁锹,亲手拆除了那面“隔心墙”。这起最初剑拔弩张的纠纷,未走诉讼程序,便在房前屋后画上了句号。

  携卷下乡、带案下访,是常军的工作常态。同事们笑称:“常法官不是在调解,就是在去调解的路上。”不在窗口接访时,他的身影常常出现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在玉米地里说和,在房前屋后讲理。他将“马锡五审判方式”融入信访工作,让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弭在基层。他时常叮嘱年轻同事:“法官不能只坐堂办案,矛盾发生在哪里,我们就要去哪里化解。”


  “化解心结”的“解铃人”

  “你们法院就是徇私枉法!我要找院长!赔偿我十几年的损失……”信访窗口前,赵大爷情绪激动,声音几乎传遍整栋楼。常军上前递上一杯热水,一边安抚,一边细细翻阅材料。看完所有卷宗,他发现赵大爷的诉求并非无理,当场告知其答复时限,并立即向院领导汇报。

  随后,他先后十多次登门拜访,耐心听取赵大爷的真实想法,并提出多种解决方案,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常军再次向院领导汇报,最终,经过上级协调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判出行之有效的化解方案,促使这起信访积案得以实质性化解。

  “疑难案件找老常”“棘手当事人找老常”,是同事们对他的一致认可。在信访窗口,他见过太多情绪崩溃的面孔,处理过太多难啃的“硬骨头”,但他总有着不怕苦、不畏难的精神,始终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灵活的沟通艺术,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用责任和担当守护着群众对司法的信任。


  “刀刃向内”的“真勇士”

  “常法官,这个判决我不服,我要申请再审……”这是信访窗口最常见的声音。以往来访的当事人多是个人诉求并不合理,虽不服生效裁判但法律程序已终结。而这一次,常军在审阅罗某某申请再审案件卷宗后敏锐地发现,案件本身可能存在问题。

  原案是一起农民工讨薪案,原告周某受第三人晏某某雇佣帮陈某某、罗某某做工,经结算,被告陈某某、罗某某对尚欠原告工资金额进行确认,但原告周某始终未得到该工资,其根据一份显示有“罗某某”签字捺印的付款承诺书(复印件)和一份载明包含原告工人工资的显示有晏某某、陈某某、罗某某签字的工资表,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某、罗某某支付劳务工资。原审开庭时被告陈某某、罗某某及第三人晏某某均未到庭,庭审中原告周某自愿放弃陈某某承担的责任。原审法官未认真审查核实原告周某提交的证据,就缺席判决:被告罗某某支付所欠原告周某的劳务工资。

  案件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罗某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生活受限,罗某某联系法院了解情况,随后便有了开头一幕……常军觉察该案可能存在问题,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并按要求开展案件评查。经评查,该案确属问题案件,法院随后依法启动再审。

  在审判工作中,常军敢于刀刃向内,自我检视。他常说:“干工作首先要对得起良心,一丝一毫都不能损害老百姓的利益。”这份坦荡与真诚,也为他赢得了同事与当事人的敬重。菜市场里,有小贩认出他,感谢他曾经公正调处;大街小巷,有群众热情打招呼,感念他修复了邻里关系;办公桌上,时常收到当事人、律师寄来的锦旗,上面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扎根基层二十余载,常军初心未改、本色依旧。他用心处理每一起纠纷,用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把司法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个走进法院的人。他说,自己只是一个平凡的法官。但在群众心中,他那份“只想负责”的执着,早已在岁月中沉淀为不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