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

——代表委员热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


  “我从小在多民族聚居环境中成长,深知民族团结就如同阳光和空气一样让人受益而不觉。我将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律保障和巩固各民族大团结,让大家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3月8日下午,在分组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时,全国人大代表、西藏那曲市巴青县江绵乡坡荣塘村党支部书记其德动情地说。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对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立法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采用“序言+7章”的体例,共有64条,内容系统全面,举措务实具体,明确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政治立场、具体任务和努力方向等。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施小琳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作了系统规定,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法治保障。

  “西藏谚语‘茶和盐巴永不分离’,生动诠释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刻内涵。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让我看到了这种‘茶’‘盐’关系的法律化表达。”全国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白玛措这样评价这部法律。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一部重要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它的制定标志着我国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进入新阶段,具有多方面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国政协委员、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主任窦刚贵表示。

  窦刚贵谈道,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核心概念,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它将党的民族理论和成功实践固化为法律,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政治方向上保持定力。在宪法统领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完备的民族工作法律体系,具有填补空白与系统整合的重要功能。此外,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回应时代需求,凝聚民族合力,回应了各民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交往、深度交融的新治理需求,具有提供法治“工具包”和团结稳定的重要意义,为基层治理、东西部协作等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导,保障民族团结工作有效覆盖所有区域和人口。

  窦刚贵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足于中华文明“大一统”的根脉,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长远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民族复兴根基。它通过法治力量让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各族群众的自觉。


  建议草案通过后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黑龙江省委会主委马立群说,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工作法治化进程中的一项标志性举措。它以法律形式确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为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甄占民建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通过后,抓住机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广泛深入阐释法律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久久为功,持续深入破解理论和实际层面的难题,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不断引向深入。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熊远明建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后,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开展专题专项普法宣传,尤其要在概念统一性的认识上做好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