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上海嗨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锐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悦豪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5】3637号)已审理终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主要内容:第一被申请人深圳锐诩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支付申请人张悦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26381.32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7782.01元。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新光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罗想捷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3135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4月10日9时30分在劳动仲裁(2)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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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动视界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亮诉你单位(第二被申请人)及链音信息传媒(深圳)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的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497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9670.81元;二、第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7月14日期间工资差额9037.41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通过直接、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联系你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497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本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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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昌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徐丽春诉你单位的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711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9日期间13190.07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下列仲裁文书:(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711号)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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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嘟嘟房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贺伟诉你单位的经济补偿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699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工资9309.19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的工资9597.99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6日期间的工资8171.52元;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0467.44元;五、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社会保险费用883.63元;六、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通过直接、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联系你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699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本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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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赞华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5】3857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仲裁裁决书。你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1.第一被申请人上海赞华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张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412元;2.第二被申请人上海赞华实业有限公司对第一被申请人上海赞华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委非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3.第一被申请人上海赞华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张涛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停工留薪期工资30644.5元;4.第二被申请人上海赞华实业有限公司对第一被申请人上海赞华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如你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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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派宠物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韩龙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5】4073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3月28日9时30分在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3号楼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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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韵鑫快递服务部:本委受理刘云燕诉你的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521号),本委已依法决定。决定如下:撤销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521号案件。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521号)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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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居安泰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唐雪香诉你的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546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8000元。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546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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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青隆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宋来军(第三人):本委已受理杨怀节诉深圳市青隆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广东省益润果蔬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519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4月3日14时30分在劳动仲裁(1)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 131 号国土大楼四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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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禾茂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浪浪诉深圳市禾茂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916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4月23日9时30分在劳动仲裁(2)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 131 号国土大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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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露薇(身份证号:432503********5025):本委已受理深圳市申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94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4月23日14时30分在劳动仲裁(2)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 131 号国土大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源时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2025)衢仲第314号申请人阜新爱帮家园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仲裁法律文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人补充证据等材料。本案由本会主任依法指定赵东雁担任独任仲裁员审理,并定于2026年3月16日14时30分在本会318室开庭。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衢州市政务服务中心A座3楼,联系电话:0570-3068166)。

  衢州仲裁委员会


  惠湾社管监字﹝2024﹞第3676-1号  惠州市名唐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陈总军等4名工人投诉你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共计8500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惠湾社管监字〔2024〕第3675-1号),决定你公司足额支付陈总军等4名工人工资共计85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移送法院处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公告

  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大连福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李仁财,原法定代表人徐连源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不再享有代表大连福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处理任何公司事务的权限。同时,大连福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原营业执照及印章已全部作废,任何以原营业执照、印章或徐连源个人名义处理公司事务的行为,均对大连福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大连福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9日


  本机关与2026年1月30日刊登的胡妍投诉湖南昊中达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2760元公告中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事先告知书》( 株天人社监理告字〔2026〕2号)”应更正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株天人社监理字〔2026〕2号)”。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