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以检察公益诉讼护航文化遗产保护

全国检察机关二〇二五年办理大运河沿线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一千五百余件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月27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下简称“三名”)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牵引,指导各地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文物文化领域办案力度。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大运河沿线“三名”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87件,有效以检察公益诉讼护航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凝聚大运河文化保护共治共识。

  文物本体存续与历史风貌完整是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二者的破坏具有不可逆性,将直接导致文化遗产价值的永久性、毁灭性损失。检察办案发现,因基层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监管协同不足,大运河沿线“三名”保护中,部分文物因年久失修和维护不足导致主体开裂、构件朽坏,甚至濒临坍塌。2025年,最高检深化与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协同配合,推动解决文物本体受损问题1578个,纠正破坏历史风貌等问题832个,清除保护范围内违章建(构)筑物53506平方米,有效遏制了文化遗产破坏蔓延态势。

  预防性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检察办案发现,部分地区对大运河沿线“三名”保护存在“重抢救、轻预防”倾向,文物普查登记不全面、非遗传承机制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导致大量“沉睡文物”未得到有效保护,部分国家级非遗项目面临“后继无人”等传承断代风险。对此,各地检察机关聚焦预防性保护薄弱环节,以监督活动为契机,推动构建普查认定、风险防控和传承发展“三位一体”源头保护体系。

  活化利用是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发展良性循环的关键路径,但部分大运河沿线地区“三名”保护利用存在信息化不足、缺乏深度等问题,部分文物古建闲置荒废,制约文化价值与经济效益的联动释放。各地检察机关坚持“保护第一、有效利用”原则,在办好个案基础上,推动构建功能活化与产业赋能的长效治理模式。2025年,各地检察机关推动保护对象转化为文化教育场所48处,促推文旅项目落地68个,争取专项保护资金6.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