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检察机关巧解群众“千千结”
“检察蓝”扎根综治中心
“在综治中心,检察官不仅帮我申请了救助金,还联合多个部门一同为我出谋划策解决难题,压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综治中心,刚参加完司法救助暨多元救助对接仪式的陈女士难掩感激之情。她的经历,正是盘锦市检察机关全面入驻各级综治中心,用心用情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生动写照。
凝聚多方合力,构建多元救助新格局
2025年以来,盘锦市检察机关坚定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行“常驻+轮驻+服务”的多元入驻模式。精心选派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建专业“检察服务队”,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县(市、区)两级检察院全部实体化入驻综治中心,让法律监督的触角真正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最前沿,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救助实效,盘锦市检察机关着力打造“检察主导+多元参与”的救助新模式,积极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帮扶合力,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全市两级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设立“检察蓝调解室”“检润民心”“萍语释纷”等多个“检察+N”帮扶联盟检察工作室,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建立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的会签意见》。通过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救助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长效帮扶”的良好效果,切实帮助被救助人重树生活信心,顺利走出生活困境。
攻坚积案难题,检察调解温暖民心
在盘锦,一场场矛盾纠纷的圆满化解,一个个棘手问题的妥善解决,成为检察机关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注脚。检察官们始终秉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理念,让众多看似无解的“死结”迎刃而解。
“这案子拖了整整10年,我早就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检察官们真的帮咱彻底解决了!”在大洼区综治中心检察服务室内,一位常年信访的当事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起纠缠10年的民事执行案件,曾让双方当事人身心俱疲、矛盾不断升级。
“案件时间跨度长,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积累极为深厚,当事人情绪一直十分激动。”承办检察官坦言办案过程充满挑战,“我们先后调阅了全部卷宗材料,数十次上门与双方沟通交流,就是要把法理讲清楚、把情理说明白,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公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始终坚守“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初心,深入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围绕案件核心症结反复耐心释法说理。最终,这起信访积案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听证普法并行,专业赋能定分止争
为持续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盘锦市检察机关充分借助综治中心平台优势,创新听证形式,将检察听证会开到群众身边,甚至延伸到田间地头、养殖基地,让司法过程更加贴近群众。
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及水产养殖专业领域的立案监督案件时,面对控告人的强烈质疑,通过综治中心平台特别聘请水产专家参与听证会。“专家从专业角度给出的权威解答,成为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承办检察官介绍。经过3个多小时的充分讨论、深入论证,听证员一致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控告人在听完专业解读和法律分析后,对结果表示完全信服。
大洼区检察院还联合大洼区综治中心,将一起多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直接搬到大洼区新兴镇的田间地头,同步开展“共谱海洋蓝”普法宣传活动。
“检察官把案子的办理过程、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都讲得明明白白,我们听得清清楚楚。”参加听证会的渔民王先生深有感触地说,“这么一听我全懂了,以后可不能再糊里糊涂触犯法律了!”这场别开生面的“听证+普法”活动,既让群众直观了解了司法办案流程,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又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经验全省推广,贡献检察治理智慧
盘锦市检察机关在综治中心建设中的一系列创新探索,经过实践检验,已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2025年7月,在全省检察机关控申检察业务培训班上,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宋玉洁代表全市检察系统,以《盘锦检察机关参与综治中心建设经验分享》为题作专题授课。她系统介绍了盘锦两级检察机关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综治中心建设的具体举措和丰硕成果,得到了与会同仁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认可,为全省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宝贵的“盘锦经验”。
盘锦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继续在“融、专、效”三个字上下足功夫、做好文章。在“融”字上再深化,通过加强团队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检察品牌建设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外部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探索更多贴合基层实际的融合治理模式。在“专”字上再提升,深入开展调研,精准把握群众需求和问题症结,以“小切口”撬动“大治理”;强化检察人员履职能力培训,全面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和专业水平。在“效”字上再发力,以高质效的法律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贡献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