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印发实施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大区域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部表示,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重中之重的任务是巩固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建设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和任务的必然要求,必须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引领带动,着力破解制约生态环境治理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动率先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三大区域先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坚持因地制宜,结合三大区域战略定位、发展基础与治理需求,统筹共性和特性,设置各区域差异化、阶段性目标,既要确保先行先试又要切实可行,让建设成果可感可及。

  三大区域行动方案聚焦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目标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解决跨省共性问题,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出三大区域先行区建设目标任务,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中国建设布局。

  此外,三大区域行动方案提出三大区域先行区建设目标指标表和重点任务清单、改革清单、政策清单(一表三清单),谋划一批标志性的改革举措和政策创新清单,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支撑区域先行区建设任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