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档案工作“数智融合”面临的问题及实践路径探析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迭代升级与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检察档案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持续拓展。如何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检察档案管理深度融合,破解传统管理模式瓶颈、构建适配新质生产力的档案管理体系,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结合检察档案工作的现状,试探析检察档案“数智融合”的实践路径,助力检察档案成为服务大局的“智慧宝库”。
问题提出的背景
当下,新质生产力作为科技创新主导的新型生产力质态,正深刻重塑各行业发展模式,检察档案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智化转型是响应国家战略、适配检察改革与破解实践矛盾的必然选择。
检察档案“数智融合”的坚实法治保障。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档案工作。2013年召开的全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会,提出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明确电子档案的法律地位;《“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0%;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赋予电子档案同等凭证效力,形成了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政策法规体系,为检察档案“数智融合”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检察改革提出数智化新要求。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了“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强调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探索技术辅助司法办案,为检察档案管理从传统保管向智能化管理服务转变、推动档案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提供了方向。
传统检察档案管理模式与新需求形成“倒逼”动力。传统检察档案管理模式以纸质存储为核心,管理重心聚焦“保安全、存完整”,已难以适配新时代需求:一是海量跨领域档案与多模态文件增长,传统库房与管理手段无法满足存储与利用需求;二是检察档案工作处于“事后归档、被动查询”状态,价值局限于基础功能,难以支撑法律监督与决策预防等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三是跨院、跨部门调阅依赖人工传递,渠道不畅制约协同履职;四是全流程人工操作效率低下,易出现归档不规范、查询精准度不足等问题;五是“人防为主”的安全防护模式,无法应对数字化带来的多重风险,与新修订的档案法对电子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检察档案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工作现状。其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守“为党管档、为国守密、为民服务”政治立场,将政治属性贯穿于档案收集、管理、利用全过程。通过党组统筹推进、建立工作责任制,将档案工作融入检察改革大局,同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实施,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筑牢档案安全底线。其二,夯实基础工作,推进规范管理。制定《档案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等系列制度,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实施诉讼档案清查常态化,通过系统核对、催办督办等方式确保应归尽归,近年来诉讼档案归档率达85%;针对音像、基建、实物等薄弱门类档案开展专项归档,稳步扩充室藏档案总量。其三,坚持守正创新,探索服务新模式。建立“承办人初审+部门复审+档案员终审”三级校验机制,保障档案真实性与规范性;落实“专人、专库、专锁”管理,定期开展基础设施风险排查;优先推进高利用率诉讼档案数字化,实现85%数字化率目标;依托检察机关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数字化诉讼档案,实现智能查询,打破传统管理瓶颈。
存在问题。其一,管理理念与技术发展脱节。传统“保管思维”主导下,档案被视为“历史底稿”,重实体保管、轻数据挖掘,数字化仅停留在“纸质扫描+电脑存储”层面;“后端存储”理念导致档案管理与办案流程割裂,预归档机制缺失,无法同步参与业务全流程,关键材料遗漏或信息偏差风险增加。其二,数字化转型面临多重制约。硬件支撑不足,缺乏大容量专用服务器与高速扫描设备,电子档案分散存储存在安全隐患;经费保障乏力,受财政购买服务预算资金限制,导致数字化项目推进缓慢,“双套制”负担未完全消除;系统建设碎片化,缺乏统一数据标准,与业务系统、跨部门协同平台兼容不畅,难以实现资源共享;人才队伍结构失衡,现有人员缺乏“档案+法律+技术”复合能力,无法适配数智化转型需求。
检察档案“数智融合”的实践路径
搭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数智化底座。其一,构建统一标准体系。聚焦“四大检察”,制定统一的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元数据采集标准与文件格式规范,实现档案数据“同源生成、同标管理”。其二,升级基础设施。依托检察云平台构建弹性扩展的混合存储架构,推进基础设施改造与智能化升级,配备专用存储、安全设备及数据管理系统,为规模化数据处理提供硬件支撑。其三,强化基础数据治理。以应用场景为牵引,高质量归集原生电子文件与数据,完善归档策略;加速传统载体档案的文字、语音和图像识别,引入人工智能提升内容识别准确率,构建高质量档案数据集。其四,打造全链条安全闭环。建立“技术+制度”双重防护体系,对档案生成、传输、存储、利用全环节溯源存证,健全档案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机制。
推动数智化与检察履职深度耦合。其一,实现办案流程无缝对接。推动档案管理系统与办案系统深度融合,自动抓取办案过程中生成的证据材料、程序性文书与流程信息,实时上传、同步归档,构建“办案—归档—利用”闭环体系,支撑全流程在线办案。其二,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依托跨部门协同平台,实现电子卷宗一键流转、在线查阅与复用,减少重复制卷与人工核对,提升公检法等部门协同办案效率,践行数字检察“数据整合”要求。其三,优化档案管理流程。运用数智技术对归档进度、利用频次等核心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实现管理状态精准研判与动态调控,自动化完成档案分类、编目、检索等环节,降低人工操作风险。
以业务重塑激活数据赋能。其一,辅助个案高质效办理。从“被动查询”转向“主动辅助”,通过智能检索、类案推送、文书生成等功能,为检察官提供精准参考,缩短办案周期,降低错案风险,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其二,升级类案监督模式。对海量档案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挖掘类案特征与司法规律,构建“档案数据—线索识别—监督处置”工作链条,推动法律监督从“由人找案”向“由数找案”转变。其三,为科学管理决策提供支持。通过多维度分析办案周期、案件类型变化、区域犯罪态势等数据,以可视化形式呈现分析结果,为检察机关资源配置优化、工作重点调整、司法政策评估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从经验决策向“数据+经验”决策转型。
培育适配数智融合的支撑体系。其一,打造复合型人才队伍。对现有档案人员开展专项培训,覆盖数据标准、系统操作、数据分析等,强化数字思维,构建“档案+法律+技术”复合型人才梯队。其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档案数智化建设纳入检察机关绩效考核,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形成正向激励;健全办案人员档案责任制度,将电子材料规范度与归档及时性纳入办案质量评价,与评优评先挂钩,压实工作责任。其三,强化经费保障力度。建立“长效化+差异化”经费投入机制,将档案数智化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升级、系统开发、技术迭代与人才培训,为转型工作提供稳定资金支持。
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加强检察档案“数智融合”对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检察档案数智化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理念滞后、设施薄弱、人才短缺等多重挑战。未来,要以理念革新为引领,以数智化底座为支撑,深化与检察履职的深度融合,通过业务重塑与支撑体系培育,充分释放检察档案数据价值,让检察档案从“静态存证载体”转变为“动态赋能要素”,为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档案力量。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