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造工作“强磁场” 激活发展新引擎
打造工作“强磁场” 激活发展新引擎
以“四支队伍”谱写法学会工作新篇章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深刻变化,这对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突破传统工作模式,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河北省张家口市法学会通过构建“四支队伍”,积极探索加强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张家口市法学会坚持守正创新,精心构建与锻造法学法律工作者、市县乡法学会工作者(包括兼职人员)、法律实务部门工作者和法治服务志愿者等四支队伍,取得一定成绩。作为张家口市法学会汇聚资源的“强磁场”、激活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截至目前,这四支队伍围绕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隐患问题,有20名在册法学咨询专家参与论证评价;聚焦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问题,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较高价值学术论文9篇。为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张家口市县两级法学会主动参与19个县级综治中心(232个乡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正在推进中)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乡级、村级(中心村)法律专家服务站(法律顾问站、法律“诊所”)等前沿工作平台261个,覆盖率达87%,助力企业纾困解难20余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600余件,且96.8%得到成功化解。
凝聚“最强大脑”:锻造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的“智囊团”核心力
《建议》提出,“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是法学会系统理论创新与思想迸发的源泉。激活这支队伍,就掌握了法学会工作的核心智力优势。为此,张家口市构建了包含85名在册人员的“法律专家人才库”,其中市级法学咨询专家18名。
搭建“政学研”无缝对接“彩虹桥”。鼓励和支持法学法律专家走出“象牙塔”,深入立法、执法、司法一线,参与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通过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库”,让法学法律专家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疑难案件论证,使其真知灼见成为法治实践的“导航仪”。
引导法学专家成为服务基层的“播种机”。组织法学专家、青年法学才俊走进社区、乡村、企业、市场,开展“法治体检”,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用通俗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知识播撒到群众心中。组织专家学者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法律知识传播,以其专业权威引领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夯实“组织骨架”:强化市县乡法学会工作者队伍的“主心骨”支撑力
市县乡法学会工作者队伍是法学会工作网络的“神经元”和“执行终端”。张家口全市近百名专兼职法学会工作人员身处一线,直接面对基层,其组织力、执行力直接决定法学会工作“最后一公里”能否畅通。为进一步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今年上半年,张家口市法学会研究制定《法学会基层服务站工作台账》对站点工作进行细化,分为法律咨询类、矛盾调解类和法律援助类等,强化工作落实。
首要任务在于提升其专业化“组织力”。不断加强市县乡法学会工作者业务培训,要求其不仅懂行政、会管理,更要懂法治、通业务,成为“资源整合的能手”。要能够精准对接上级法学会的资源与基层的法律需求,将宏大的工作部署转化为具体可行的工作项目。
核心作用在于发挥其“桥梁纽带”功能。将“四支队伍”当作黏合剂和调度员,推动其依托县、乡级综治中心等平台,建立村(社区)法律专家服务站点,主要负责日常运营,统筹安排法律专家坐诊,组织志愿者普法,对接实务部门联动等。
联动“实战手臂”:发挥法律实务部门工作者队伍的“先锋队”作用
《建议》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法律实务部门队伍(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人员等)是法治实践的“主力军”,其身处矛盾化解最前沿,是推动法学会工作从理论走向实践的关键一环。如何充分整合资源、参与基层治理?张家口市法学会经过探索,建立完善了“双向赋能”协作机制。
一方面,法学会为实务部门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专家支持。通过组织“专家会诊”,为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学理上的破解思路;通过联合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一线干警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实务部门将鲜活的案例、迫切的实践需求反馈给法学会,为法学研究提供源源不断的“富矿”,推动理论研究更“接地气”。同时,构建“联防联治”协同格局,在化解重大群体性纠纷、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由党委政法委、法学会牵头,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组成联合工作组,从不同视角分析问题、制定方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延展“神经末梢”:激活法治服务志愿者队伍的“生力军”渗透力
《建议》提出,“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法治服务志愿者队伍来自群众、服务群众,具有天然的亲和力与灵活性。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组织法治服务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壮大队伍,打造“满天星”式服务网络。广泛招募高校法学专业学生、退休政法干部、社区热心人士等加入法治服务志愿者队伍。要通过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培训,培养“法律明白人”的带头人,使其散布在社会每一个角落,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哨兵”和“宣传员”。比如,目前,张家口市已在5所大专院校、17个县(区)组建了22支青年志愿者专业服务队,在册人员近900名。
创新形式,打造“暖人心”的服务品牌。鼓励法治服务志愿者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普法,群众关心什么就讲什么。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制作普法小剧场、法治故事汇,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建议》提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将法学法律工作者、市县乡法学会工作者(包括兼职人员)、法律实务部门工作者和法治服务志愿者“四支队伍”看作一个有机整体,让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脑力”,让市县乡法学会工作者构建“骨架”,推动实务部门工作者挥出“拳头”,通过志愿者队伍疏通“脉络”,同步形成强大向心力与凝聚力。
(作者为河北省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