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秀检察“瑶都·检行”擦亮法治底色

守护“世界瑶都”


  “世界瑶族研究中心在中国,中国瑶族研究中心在金秀。”社会学家费孝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的高度评价,道出了这片土地在瑶族文化传承和研究中的特殊地位。作为最早成立的瑶族自治县,金秀保存着完整的瑶族文化体系,享有“世界瑶都”的美誉。

  近年来,金秀县人民检察院倾力打造“瑶都·检行”行政检察文化品牌,构建行政检察一体化监督格局,将独特的地域文化融入检察实践,通过高质效履职推动矛盾化解、文化保护、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工作取得实效,为瑶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古村落保护:检察监督赋能瑶寨焕新

  青峰叠翠,薄雾轻笼,更显金秀瑶寨的古香古色。在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下古陈屯,曲折蜿蜒的巷弄里,青石板小路曲径通幽,黄泥鼓声回荡山间。这个有着六百余年历史的瑶族村寨,被评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不仅是世代瑶族儿女的乡愁寄托,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鲜活样本。

  然而,这座古寨面临着严峻的保护困境:传统民居外墙日渐斑驳,古屋破损衰败;杂乱的电线如蛛网般缠绕,消防安全也存在隐患……“这些黄泥垒成的房子,大风一吹瓦片就会飞,大雨一淋泥巴也容易掉落。”下古陈屯屯长盘宁勇道出了古寨保护的紧迫性。

  2023年7月,金秀县检察院深入古村落开展专项监督时发现,不仅下古陈屯,全范围内的传统村落也面临着相似的问题,部分村落陷入无人管、无力护的境地。

  “办理一个案件,要实现治理金秀一整片传统村落的目标。”办案团队明确了思路,为保护行动定下基调,一场覆盖全县的传统村落保护行动就此展开。

  在自治区、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协作下,全县18个传统村落的保护状况得到全面梳理。检察人员深入村寨倾听民意,走访职能部门研讨对策,更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案件研判,汇聚各方智慧。

  2023年8月25日,金秀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围绕“职能部门未全面履行对传统村落管理保护职责”展开评议。职能部门对检察机关梳理的问题予以认可,全盘采纳检察建议。

  随后,一系列精准保护措施迅速跟进:及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多措并举守住“乡愁”,加快消防隐患整改、打牢火灾防控基础,融合瑶族石牌律、提升村民自觉性,实施集中连片保护、集聚资源形成合力……

  当检察官再次走进下古陈屯开展“回头看”时,村容村貌已焕然一新:修复的古民居外墙平整,新增的消防设施整齐排列。细心观察还会发现,脚下的石板一边略显崭新,一边则显古旧。这也是金秀县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保护古村落的成果,在保留原有石板路历史肌理的基础上拓宽道路,既守护了古寨韵味,又为文旅发展开辟了通途。

  “我们的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推动古建修缮的履职层面,更要考虑如何让农民致富、让乡村发展。”金秀县检察院检察长莫荣春表示,“制发检察建议,就是为了以法治力量推动当地的发展。”

  莫荣春介绍,为确保保护与发展的长效推进,金秀县检察院与职能部门共同建立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协作机制:横向搭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解决难题;建立联合专项机制,针对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完善线索移送机制,让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打通信息共享机制,让资源高效整合,府检联动为瑶乡文脉守护注入了持久动力。

  “老屋住得安心了,休闲广场上每天都有老人闲话家常,村里活计多了,有劳力的村民一年能挣几万块!”谈及下古陈屯的变化,盘宁勇的脸上满是笑意。更令人欣喜的是,旅游项目正在这里稳步开发,村民们盼着将来在大树下建起民宿,让更多远方游客住进瑶寨、感受瑶族文化。


  石牌律创新:“检察蓝”助力传统智慧融入现代治理

  “过去有人偷了谷子,按老规矩,得罚他拿出36斤米、36斤酒、36斤肉,请全村人吃一餐,既赔偿损失,也让大伙记着规矩……”在金秀县六巷乡门头村的议事坪,瑶族石牌习俗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蓝志生,正用瑶语“料话”向村民讲述石牌律的故事。

  在金秀瑶乡,自古流传着“石牌大过天”的说法。村头一块历经风雨的石牌静静矗立,其上刻着的村规民约依稀可辨:“不准偷盗拦路打劫”“不得破坏山林”……蓝志生告诉记者,石牌上的规矩是由瑶族先民共同订立的“民间规约”,无论老少贫富人人必须遵守。如今,承载着瑶乡千年智慧的石牌律,在现代法治实践中迎来新生,成为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资源。

  2021年,门头村遭遇一起“情理与法理”的碰撞:为完善基础设施、架设电线,村民赵某等人砍伐了大片林木,却因法律意识淡薄未办理采伐许可证。公安机关以滥伐林木罪立案侦查,将几名村民带走。

  “我们是为了集体发展,又不是谋私利,怎么就犯法了?”村民的质疑让案件处理陷入两难。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办案检察官陷入沉思:从法律看,滥伐行为确实存在,涉案金额达二十余万元;但从情理讲,村民的出发点是为了全村利益。若简单起诉,村民心生抵触,更可能激化矛盾。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按照规定,村集体需退赔滥伐林木造成的生态损失,村民们更想不通:“为全村办事,到头来还要赔钱?”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检察官偶然看到了村头那块古老的石牌,上面明确记载着“种木护村,不能毁木霸地”的古训,顿时眼前一亮,“这不正是化解矛盾的金钥匙吗?”“石牌律是村民骨子里认可的规矩,用它来解读法律,村民更容易接受。”

  随后,一场特殊的“石牌调解会”在村议事坪召开:检察官邀请蓝志生一同参加,先由传承人讲述“护林守山”的石牌古训,再由检察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解读滥伐林木的法律后果与生态危害。在熟悉的文化语境中,村民们渐渐冷静下来,理解了法律的深层意义。最终,村集体同意从集体山林公益补助金中拿出1万多元,用于弥补生态损失,涉案村民自愿在被伐林地补种杉树苗。最终,金秀县检察院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化解了矛盾纠纷。

  案件了结后,检察官并未止步。他们趁热打铁,协助门头村修订完善“新石牌律”,将“保护生态环境,不破坏山林”“爱护公共财产”等现代法治要求,融入传统村规民约,让古老的石牌律在新时代有了新内涵。

  “为什么法律已经很完善,我们还要依靠石牌?”莫荣春道出缘由:“我们讲法律,村民有时未必听得懂。但讲石牌规矩,大家都认这个道理。”通过引入石牌文化引导村民自治,环境保护、水电管理、土地权属纠纷等治理难题,都能够在传统智慧中找到新的解决方案。

  如今的门头村,古老石牌与新刻石牌相映成趣——前者镌刻着瑶族先民的生存智慧,后者铭刻着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现代法律的核心条款。村民们仍喜欢围坐在石牌旁,听传承人讲述祖辈故事,也聆听检察官解读法律条文。当邻里纠纷、村务难题出现时,大家聚集于此,依照新石牌律和法律规定共商解决之道。

  从“石牌调解”化解滥伐纠纷,到“新石牌律”规范村规民约,金秀县检察院让古老的瑶族智慧与现代法治深度融合,让古老的石牌律在“检察蓝”的浸润中焕发出跨越时空的生机活力,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开辟出一条守正创新的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