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湘潭大学中非经贸法律研究院院长洪永红

以法律文明互鉴架起中非法律合作之桥

——访湘潭大学中非经贸法律研究院院长洪永红


  今年7月,中非合作论坛—法治论坛(2025)隆重举行。论坛上,来自中非26个国家的法学法律界人士共话“深化经贸法治合作,共筑高水平中非命运共同体”。人群中,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非洲问题研究会副会长、湘潭大学中非经贸法律研究院院长、中非研究院首席专家、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洪永红目光灼灼——这位深耕非洲法40余载的学者,正以“拓荒者”姿态续写着中非法律文明互鉴的新篇章。

  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时,洪永红语气坚定而振奋:“在‘一带一路’与中非合作论坛的框架下,法律合作已成为促进双边经贸往来、维护共同利益的重要桥梁。”


  数十年深耕研究“冷门绝学”

  洪永红与非洲研究结缘于1982年。在南开大学求学期间,非洲历史的独特魅力深深吸引了他。1984年,从南开大学毕业后,他选择加盟湘潭大学深耕非洲研究——这里早在1978年就成立了非洲研究室,历史的渊源与个人的热忱在此交汇。

  从《从两次反通行证法看南非妇女运动》的学术突破,到1998年创建全国首个非洲法研究所,洪永红以“填补空白、服务实践”为使命,毅然投身这片当时国内的“学术荒漠”。

  “这一选择既是时代所需,亦是个人学术理想的践行。”洪永红回忆道。彼时,中非经贸法律风险剧增,国内非洲法研究尚属荒漠,非洲法研究所作为改革开放后全国高校首个非洲问题研究机构,肩负着服务中非关系发展的战略使命。非洲法律体系融合了本土习惯法、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及伊斯兰法系等多种法系,而中非经贸往来又亟须法律护航。对此,洪永红带领团队从零起步,率先于1999年招收非洲法方向研究生,逐步构建起“理论研究—智库服务—人才培养”三位一体的学科体系,他以“拓荒者”姿态投身其中。

  为填补非洲法律研究学术空白,洪永红在2000年主编出版了国内首部非洲法著作《非洲法导论》,开创“法律人类学+比较法学”跨学科研究方法,荣获湖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他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非洲国家和地区法律文本的翻译、研究与数据库建设》,建成国内首个非洲法律双语数据库,为国家战略提供扎实的学术支撑。

  2006年,洪永红受邀出席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2014至2018年,他担任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孔子学院首任中方院长,兼任中国非洲史学会副会长、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仲裁员等职,创立了非洲本土汉语教师封闭式短期培训模式,推动建立中非学者年度学术会议机制,并出版了《非洲刑法评论》《非洲投资法概览》等21部著作,持续拓展中非法治与人文对话。

  洪永红数十年深耕,非洲法研究也从“冷门绝学”发展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显学。正如洪永红在其主编的《非洲法评论》创刊词所言:“法律不应是文明的藩篱,而应成为中非命运共同体的纽带。”


  重视理论研究更注重与实践相结合

  洪永红以专栏为犁,深耕非洲法研究沃土。在《西亚非洲》《中国投资》《河北法学》等权威报刊上,他都曾开辟过有关非洲法的专栏。

  “他不仅是一位非洲法的理论研究者,也是中非法律合作的践行者。他一直主张法学是一门实践的学科,在其研究之初,就认为非洲法研究必须紧扣国家战略需求,扎根中非合作实践。”湘潭大学法学学部部长李仕春如此评价洪永红的治学理念。

  早在2006年,洪永红就在《人民日报》发表《中非法律合作今昔》一文,首倡中非法律合作。他带领团队以问题导向破解现实痛点,注重中非法律合作的实务研究,常接受一些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为其提供非洲法的咨询服务。

  在2010年第二届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上,洪永红提出建立中非联合仲裁机制。他曾率团出访非洲,促成南非仲裁基金委、开罗地区国家商事仲裁中心吸收中国仲裁员。在非洲学习和工作期间,他还曾主持调解华人纠纷,以法律智慧化解矛盾。

  从理论到实践,洪永红用脚步丈量着中非法律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成为名副其实的“破冰者”与“架桥人”。


  培养高层次涉非法治人才

  作为非洲法研究的重镇,湘潭大学深耕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1999年,该校首开非洲法硕士专业;2004年设立博士点;2021年增设非洲法务非法学法律硕士,年招生达20余人;2023年入选全国依法治国办和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开始招收涉外(非洲)本科生。目前,湘潭大学已形成本硕博的涉外(非洲)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人才培养的龙头在师资”,这是洪永红的育人理念。对此,根据培养非洲法人才的实际,洪永红带领团队打造了4支“精兵”:专职教研团队由懂法学、晓非洲、精外语且具一年以上非洲学习经历的教师组成;特聘专家团队汇聚国内知名非洲研究专家和涉外法研究专家,为学生给予指导和讲课;实务教师团队吸纳政府、企业和律师队伍中拥有丰富非洲经验的一线工作者,帮助学生研究更符合社会需求的课题;外籍专家团队聘请非洲国家的知名教授开设全外语讲座,让学生“零距离”与非洲专家面对面交流。

  在培养学生环节,该团队教师秉持“爱生如子,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理念,注重德育教育,尤其注重爱国主义教育,严慈相济,培养品学兼优的人才;教师授业传道并重,既教专业知识,更授生活智慧与跨文化交际能力;狠抓外语实用能力,复试增设“法律专业英语”,课堂推行双语、全外语教学;因材施教,非洲法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与非洲法本科生采取“强制+自愿”原则,毕业论文只要写非洲法内容就行,主题不限。非洲法法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则每届围绕同一非洲法主题自主研究;为培养学生的实控能力,学校通过各种方式把学生送到非洲实习和考察,并设专项基金支持学生赴非访学1—2年,学生在真实场景中锤炼本领方可毕业。

  通过这一培养模式,洪永红带领的这4支团队取得了不少硕果:2022年,团队教师主持的《服务中非经贸战略合作,培养高层次涉非法治人才的探索与实践》获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23年申报的《聚焦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构建“1+N”特色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再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面向未来,洪永红锚定三大战略支点深化中非法律合作:规则融合上,依托非洲商法协调组织(OHADA)等区域法律框架,在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等新兴领域率先推动示范性规则制定,如针对跨境数据流通难题,可参照"区域试点+价值锚定"模式,在湘非经贸先行区开展数字货币结算试点,通过中非共同商法区建设为产业链深度对接提供制度保障;在争端解决机制创新方面,中非经贸仲裁院以“四语仲裁+线上+线下混合审理”模式为特色,使调解与仲裁既独立又衔接,构建了公平高效的纠纷解决平台。

  四十余载深耕非洲法的理论研究与中非法律合作,洪永红与团队架起了中非文明互鉴的桥梁。

  洪永红告诉记者,未来,他与团队将把重点放在非洲不同国家具体法律制度的研究,并进一步促进中非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为中非交往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难题,为中非关系持久友好健康地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