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三审合一”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高地
本报讯(记者刘永强 通讯员高幸)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法院的帮助,我真不敢想象这两个孩子今后的人生会变成什么样子。”近日,在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夏某某紧紧握住法官张婷婷的手,眼含热泪,声音颤抖地说。
2016年10月,夏某某与丈夫于某协议离婚,双胞胎女儿由于某抚养,随后被送至祖父母家中生活。因老人年事已高、疏于照管,2024年12月,姐妹俩在学校附近的文具店内不幸遭遇店员宋某不法侵害。姐妹俩寒假回到母亲身边后,夏某某察觉有异常,遂立即报警。案件发生后,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6年4个月。
刑事判决生效后,为实现对受害儿童的长远保护与身心康复,夏某某依法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该案由原刑事案件主审法官张婷婷继续承办——她不仅熟悉案情,更了解两名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创伤与成长需求。案件承办过程中,法官通过实地走访、社会调查、心理评估等方式,全面审查双方抚养能力,并充分尊重两名未成年女儿的真实意愿,最终依法判决将抚养权变更为母亲夏某某。
案件审结当天恰逢双胞胎姐妹的生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联合检察机关精心策划了一场温馨而特殊的庆生仪式,并随后为姐妹俩量身定制了个性化帮扶计划,涵盖心理疏导、学业支持、家庭关系修复等。
这是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实践的生动缩影。2025年4月,该院率先组建“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团队,打破传统审判条线分割壁垒,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实现司法保护的系统化、专业化与一体化。同年8月,该院进一步联动公安、检察,创新推出“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绿色直通机制”,打通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帮教等环节的快速通道,整合法治教育、心理干预、纠纷调解、亲情修复、家庭教育指导与专业审判等多元资源,构建了集预防、惩治、救助、修复为一体的全链条司法保护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