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以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海洋强国建设
本报讯(记者王蓉) 海事司法是国家海洋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保障。10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9月,海事法院累计收案63.8万件,标的额逾4.5万亿元,其中,涉外海事案件8.8万件,涉及146个国家和地区。依法审理涉长江、珠江等通海水域内河航运案件2.7万件,保障通海内河航运经济稳健发展。依法审理涉海洋开发利用、新型渔业养殖、海上风电工程等纠纷1.3万余件。审理海洋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179件,依法惩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行为。依法审理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等涉海民生案件4.2万余件,追回损失140亿余元。基于国际条约和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境外海事裁判、仲裁97件,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在中国海事法院诉讼。
报告指出,“十五五”时期,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工作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持续走稳、拓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之路任重道远。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海事审判全过程各方面。要加快建设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持续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完善诉讼与调解、仲裁的衔接。要完善海事审判体制机制,健全海事法院专门管辖制度,深化海事审判领域“三审合一”机制实践探索。要配合健全完善涉海法律规则体系,做好配套司法解释制定和典型案例发布工作,不断优化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要健全海事审判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高素质海事审判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