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中院联动综治中心高效解纷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 近段时间以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入驻海口市综治中心为契机,探索“法院+综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以“预防在先、调解优先”为原则,整合政法系统资源、行政资源和行业资源,构建纠纷化解机制,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快速解决纠纷,为打造良好的自贸港营商环境作出法治贡献。

  2025年初,某集团海口置业公司因欠付成都某公司工程款,被海口中院查封部分房产,其中涉及案外人张某、刘某所购的房产。张某、刘某随即向海口中院提出执行异议,海口中院审查后确认案涉房产的权利人属于张某、刘某,遂裁定解除了案涉房产的查封。成都某公司不服裁定,向海口中院提交起诉材料。海口中院于7月23日立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先行调解工作要求,海口中院收悉起诉材料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两案委托入驻综治中心的调解办公室进行调解,调解法官收悉两案诉讼材料后,采取多种调解方式,针对两案开展调解。一是深入沟通、找准争议焦点。调解法官与成都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多次沟通后得知,同类型案件该公司已有判例及调解后撤诉的情况,故其调解意愿较大,希望两被告配合提供案涉查封房屋的相关权属证明及购房款流水证明。二是背对背沟通,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调解法官了解成都某公司的调解诉求后,迅速与两被告诉讼代理人联系,耐心释法说理,分析先行调解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的有利之处。张某、刘某两被告权衡利弊后均表示同意提供相应的材料给成都某公司。最终通过三方反复沟通协调,成都某公司分别撤回两案起诉的申请,该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海口中院将全力做好市综治中心进驻工作,选派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等组成诉讼服务团队,轮值进驻市综治中心,不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共治,实现法院与综治中心的融合发展,为司法赋能基层治理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