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推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治理现代化

  督促网站平台强化涉企信息内容管理,持续深入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乱象,不仅关系到当前网络空间的生态改善,更关系到长远的文化安全,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要注重发展与治理的动态平衡,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9月10日,国家网信办通报了一批涉企违法违规账号,包括“通信圈”等账号胁迫企业进行“商业合作”,牟取非法利益;“国际投行研究报告”等账号歪曲解读涉企公开信息,诋毁企业形象声誉;“固收嘚啵李”等账号捏造不实信息,恶意诋毁金融机构声誉等。国家网信办表示,近期聚焦破坏营商网络环境突出问题,将持续深入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专项行动,督促网站平台强化涉企信息内容管理,持续深入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乱象。这一有力举措彰显了我国整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乱象的坚定决心,也凸显了构建法治化网络治理体系的迫切需求。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界定,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这些信息具有广泛的公共属性和社会影响力,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假冒仿冒新闻单位、违规开展新闻采编、冒用新闻栏目标识、发布虚假不实信息等违法违规现象,不仅会严重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损害新闻媒体的权威性,侵害公众合法权益,还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风险源。对此,应坚持以法治、“众治”、“技治”三位一体推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治理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法治框架,强化监管执法

  法者,治之端也。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关键在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监管执法。二者共同构成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治理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面,我国已取得了显著成就。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性法律为基石,辅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共同构建了一个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立体化法律规范体系。在此基础上,仍需与时俱进健全法治框架。面对技术的飞速迭代升级与应用模式的不断创新,建议及时启动对现有法规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晰许可条件、服务规范与法律责任,增强条款的可操作性与前瞻性。同时,应加强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深度合成、算法推荐等新技术新应用的前瞻性立法研究,探索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确保法治建设紧跟甚至引领行业发展,为持续有效的监管执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将健全法治框架与强化监管执法紧密结合起来。网信部门作为主要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常态化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综合运用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整顿等多种方式,确保法律法规的落地生根。在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的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可以积极探索建立基于网络信用评价的管理新模式,为各类服务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对严重失信者纳入黑名单,并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从而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此外,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于超出行政处罚范畴、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必须确保及时、顺畅地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避免以罚代刑,形成打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闭环。


  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治理现代化,需要多元主体参与联动。一方面,要落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平台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参与的共同治理格局。

  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压实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乱象的“第一道防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大型平台企业,必须深刻认识到自身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首先,要全面落实总编辑负责制,由总编辑对信息内容的安全性与导向性负总责。在此基础上,平台必须建立健全一套系统化、全流程的内控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所有发布内容先审后发;高效的公共信息巡查机制,对已发布内容进行动态监测;敏捷的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其次,平台企业要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大对内容质量管理的资源投入,构建覆盖信息生产、筛选、审核、分发的全过程、全链条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源头提升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此,监管部门及互联网服务平台应协同共建畅通、便捷、高效的社会监督与投诉举报机制,优化操作流程,降低公众参与门槛,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申诉权,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公众要提升自身辨别信息真伪、抵制谣言的能力,在公共讨论中保持理性、客观,成为无处不在的网络“监督员”。权威媒体应发挥专业采编优势,提供真实、客观、高质量的新闻产品,并对网络乱象进行曝光和监督,助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履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良性互动治理新格局。


  坚持价值引领与强化技术治理融合发展

  技术治理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技术治理离不开价值引领。价值引领为技术应用指明方向,防止技术滥用;技术赋能为价值传播提供强大手段,提升信息传播的影响力。只有将价值追求融入技术架构,将导向要求嵌入算法模型,才能构建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体系。

  坚持价值引领,直接关系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方向。新闻信息不仅是事实的传播,更承载着价值观,直接影响公众认知和舆论氛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必须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信息内容的采集、编辑、发布全流程,坚决阻断“假新闻”“伪新闻”传播链条。平台应建立健全有利于正能量内容传播的激励与推荐机制,优先推送弘扬真善美、传递权威声音、促进社会和谐的优秀新闻作品,从源头上提升内容质量和思想内涵。同时,必须严把内容准入关,持续推进实施“持证亮牌”工作要求,依法依规打击假冒新闻机构名称、违规设立采编团队、擅自使用新闻节目专属标识等行为,坚决整治虚假新闻和不实信息,清晰划定信息内容安全底线。

  强化技术治理,能够有效应对数智时代大规模、实时化、复杂化的信息挑战。监管部门要前瞻性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构建智能高效的监管平台。通过自然语言处理和计算机视觉技术,实现对海量文本、图片、音视频的自动扫描与深度分析,精准识别虚假新闻和违规内容。大数据分析可实时感知舆论态势,追踪传播路径,实现风险预警。区块链技术在版权确认和信息溯源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可有效保护原创内容。面对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创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平台既要坚持用正确价值导向引领算法,优化推荐机制,打破“信息茧房”,让优质主流内容获得广泛传播,还要积极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开发智能内容识别系统,提升对语义隐喻、情感倾向等深层内容的识别能力,让有害内容无处遁形。

  推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仅关系到当前网络空间的生态改善,更关系到长远的文化安全,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在治理过程中要注重发展与治理的动态平衡,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为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重点项目“新时代对外法治传播人才的目标、路径与机制研究”(项目编号:K25ZZ203002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传播与法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