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迈向新阶段
以法治协同创新护航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迈向新阶段
8月2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外公布。该意见明确了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并提出支持京津冀城市群打造世界级城市群。
2014年,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成为新时代首个区域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十年来,京津冀三地在产业、生态、交通、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协同并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十年来,京津冀三地以空前的广度和深度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在法治研究、法治宣传、法治服务等领域不断深化合作。法治协同与改革发展在京畿大地同频共振,成果丰硕。
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已进入全方位、高质量深入推进的新阶段。2025年,站在新十年的起点上,京津冀三地正以高度的历史自觉和法治智慧,携手共建与高质量发展目标相匹配的区域协同发展法治新格局,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
区域协同立法在突破中创新
2020年,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协同制定出台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是京津冀第一个同步立法的实质性成果,开创了“一个文本、三家通过、同步实施”的先河。从共同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到为冬奥会筹办提供法治保障,再到共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近年来,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在协同立法上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变化,探索出区域协同立法的京津冀样本。
2023年9月,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协同制定了《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规划(2023—2027年)》。这是国内首个区域协同立法规划,通过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对协同立法作出制度性安排,实现区域协同立法上通盘谋划、一体推进。该规划明确了协同推进同一文本的立法项目5项、协同推进三地同向的立法项目8项,以及需要三地互动的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5个领域20余个立法项目。
2023年11月,三地人大常委会同步表决通过《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这是三地人大首次协同作出法规性决定。2024年9月,三地《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出台,推动了京津冀社会保障领域创新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了三地民生福祉……京津冀三地立法协作网络日益紧密,在法治轨道上,行政区域壁垒逐步消除,各类资源高效配置,生产要素流动更加顺畅有序。
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牛鼻子”。作为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重要承载地之一,北京城市副中心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布局中占据重要地位。十年来,北京城市副中心已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增长极和支撑点,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亦日臻完善。在此背景下,2025年,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将城市副中心立法列为全市立法工作的年度重点任务,这项立法工作迎来重要突破。
今年6月,《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强调,要加强区域协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城市副中心与雄安新区,要健全多层级工作对接机制,实现错位发展,共同形成服务首都发展的新两翼。据悉,《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草案)》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将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迈进。
政法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京津冀三地政法系统以“有为”的改革措施,为释放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活力和协同创新发展潜力交出亮眼答卷。
去年,为探索打造京津冀一体化的监管执法环境,经北京市公安局提议,三地公安机关在本地原有轻微免罚清单的基础上,相互借鉴、求同存异,针对“娱乐场所设施不符合规定”等35项违法行为,推出在京津冀范围内统一适用的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开创了区域警务协作领域的先河。
京津冀三地在“同事同标”“跨省通办”“同案同罚”事项上也在不断更新扩容。具体涵盖:机动车驾驶证核发、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号码查询等45项京津冀自贸区“同事同标”事项;“开具户籍类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新生儿入户”等11项政务服务高频业务“跨省通办”;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31部法律法规中的307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统一,涉及刑侦、治安、禁毒、内保等多个执法领域。
2024年,京津冀三地检察院先后会签《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2024年三地联合修订)及一系列配套文件,建立省级检察协作机制12项,省级以下协作机制22项。目前,三地检察系统已形成从省级院到基层院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立体式、网状化的双边或多边协作格局。北京检察机关将会商研讨作为凝聚共识、统一理念、深化协作的有效载体,以论坛、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交流检察工作经验,探讨业务实践问题,共享理论研究成果,释放三地检察联动协作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效能。
三地法院系统在立案与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党建队建等各方面不断强化资源共享、深化司法协作。2025年6月,京津冀三地法院共同签署《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同行动计划(2025-2027)》,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北京市法院系统以高水平运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北京市司法实践基地为牵引,围绕京津冀跨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营商环境一体优化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组织开展法律适用问题研讨、跨域专业法官会议、司法审判经验交流、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研究成果多维度转化运用。
今年,三地在司法行政领域也有了新突破。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是提升政府立法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查补执法漏洞、完善地方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2025年7月1日起,《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三部政府规章同步施行,这是三地司法行政部门首次就自身职责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三地司法局就此在京首次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将以此为契机,共同提升规章实施效果和立法质效,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交流合作与资源共享,推动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
过去十年,在政法协同机制保障下,“房山、涿州”“大兴、固安”“延庆、怀来、赤城”“通州、武清、廊坊”“平谷、蓟州、兴隆”“顺义、宁河、香河”“怀柔、丰宁、滦平、赤城”……这些地处京津冀交界区域的政法机关通过高效联动、多点协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融入协同发展大局,在民生服务、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领域谱写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图景。京津冀三地政法协同持续向纵深推进。
法学会以高质量法治研究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北京市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法学研究、决策咨询、公益法律服务等领域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京津冀法治协同发展贡献专业化、精准化的法治力量。
北京安全生产法治研究会自2021年开始连续五年举办京津冀安全生产法治论坛,围绕应急安全、安全法治建设、新兴科技与安全等领域开展研究,为京津冀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智库成果。
今年7月,在《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北京市法学会随即启动立法意见建议征求工作,以参与立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北京知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按照北京市法学会相关部署要求,组织来自法律、生态环保和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召开专题研讨会,围绕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衔接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交通枢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重点内容展开讨论、建言献策。北京市法学会及时将最终形成的17条立法意见建议提交立法机关。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如何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为其提供坚实保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北京市法学会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优势,依托法学会对策研究等平台,以“全国统一大市场下以京津冀协同发展带动北京产业发展政策”为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则体系和有序竞争的政策,依法破除行政垄断,促进京津冀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公益法律服务方面,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与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人民政府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献县”合作项目,为京津冀区域基层法治建设保驾护航,助力区域协同发展大局。
基层服务站点作为法学会服务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平台,已成为各地法学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去年4月,北京市大兴区与河北省廊坊市签订《加强政法领域协作协议》,其中明确两地加强法学会交流协作,充分发挥法学会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两地法学理论和实务专家为解决跨地区平安、法治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依据支撑。
协议签订后,大兴区法学会主动作为,将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推进至两地政法领域协作。在综治中心的信访处置和矛盾调处的个案中,积极组织协调两地法律专家参与问题化解工作,协调两地政法单位在合作机制框架内及时沟通协作配合,共同助力两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第三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将于2025年9月25日开幕。作为京津冀法学会系统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法治保障的重要品牌,这一平台已走过十年。
十年间,从《京津冀法学交流合作机制框架协议(2014版)》到《京津冀法学交流合作机制框架协议(2023年版)》,从2014年“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到2023年“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的升级,北京市法学会、天津市法学会、河北省法学会始终紧跟党和国家步伐,共同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未来,京津冀三地政法系统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将继续聚焦“京津冀法治协同创新与实践探索”,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数字经济法治保障、生态环境法治、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等方面,助力高质量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