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纪实
让“到综治中心能解决问题”成为群众口碑
——全国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纪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党中央就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作出一系列部署。中央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于2024年11月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5年3月29日至30日,在福建厦门召开“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以下简称“厦门会议”),对规范综治中心建设进行了部署。
“厦门会议”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会议要求,扎实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截至8月初,全国2848个县级综治中心已正式运行,实现了“有牌子、有场地、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让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依法办,让“到综治中心能解决问题”成为群众口碑。2025年上半年,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国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1.6%和1.1%,命案数同比下降8.8%,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极端案件。
规范场所设置 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在“站起来”阶段,我们党更加注重安全;在“富起来”阶段,我们党更加注重发展;在“强起来”的新阶段,则需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各地着眼“发展”问题,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为法人、自然人提供高效服务,做到“最多跑一次”,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
2019年1月,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首次规定设立省、市、县、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明确“综治中心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党的二十大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
2024年12月,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县级为重点加强综治中心建设,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化解矛盾纠纷,并同步加强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
时至当前,建立规范化的综治中心已成为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实现“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维护社会大局长期稳定的重要抓手。
目前,全国99.9%的县级综治中心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或“综治中心”统一命名并对外挂牌。同时,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各地加强向党委请示汇报,全部明确县级综治中心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委政法委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各地县级综治中心主动适应化解矛盾纠纷的需要,普遍设立群众接待大厅和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对群众各类诉求的“‘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广西、河南等地针对部分综治中心场所设在机关楼内、群众办事不方便的问题,坚持“盘活资源、旧物新用”,通过利用闲置场所、国有临街房屋置换等方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综治中心交通便利、方便群众。
湖北武汉、广东广州、甘肃兰州、内蒙古阿拉善等地加大综治中心宣传推广力度,面向社会公开综治中心办公地址和电话,推动实现“路标可见、网络可查”,在网络平台上线综治中心导航地图,方便群众一键精准直达。
通过综治中心搭建平台,全国各地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力量,既方便了群众,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又改变了过去各部门力量分散、单打独斗的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
规范部门入驻 “攥指成拳”形成整体合力
来自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的一组数据,充分体现了综治中心发挥的作用实效:今年以来,长沙县命案同比下降46.8%,因婚恋家庭纠纷引发的命案零发生。
据介绍,该县综治中心坚持“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充分发挥各入驻部门积极性,健全完善“行业问题行业解、专业纠纷专业调”的工作机制,提升综合解纷质效。针对辖区产业工人基数大、劳资纠纷多发的情况,设立劳资纠纷调处工作室,建立“人社+法院+公安+乡镇(街道)”的多元联动化解模式,成功化解劳资纠纷270余起,涉及金额3.2亿元。针对城区楼盘小区多、物业纠纷多发的情况,组织法院、公安、住建、物业协会等部门入驻,设立物业纠纷调处工作室,成功调处物业纠纷355件,全县物业纠纷警情同比下降25%。针对当前离婚案件多、婚恋家庭纠纷多发的情况,设立婚恋纠纷调处工作室,整合妇联、法院、民政、心理咨询等力量,重点关注重复报警、法院“案结事未了”的婚恋纠纷,加强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
不仅在长沙县,纵观全国,各地县级综治中心纷纷推动调解组织、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各方面解纷资源入驻、轮驻,“攥指成拳”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合力。全国县级综治中心调解组织入驻率已达100%,平均每个中心有1.7个调解组织常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人社等常驻部门入驻率分别达90.6%、87.5%、88.2%、90.7%、90.3%、74.9%,入驻数量较“厦门会议”前分别增加了221个、353个、354个、123个、190个、252个;住建、卫健、妇联、工会、法学会等轮驻部门入驻率分别达72.6%、74.5%、72.8%、63.7%、66.8%,入驻数量较“厦门会议”前分别增加了409个、685个、786个、892个、623个。特别是各地大力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入驻综治中心,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用好法学专家重要力量,高质量开展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活动,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在社会力量方面,数量相比“厦门会议”前增长近一倍,平均每个县级综治中心有0.65个劳动仲裁机构、0.67个心理服务机构、0.41个公益性社会组织、2.4名律师。在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苏、山东、广东、甘肃、新疆等地,公检法司和信访等常驻部门的入驻率已实现100%。
新疆针对解纷力量分散等情况,把所有县级单位的信访接待窗口、诉求反映接待窗口整合进驻综治中心,平均入驻部门达20多个,各单位一律不再保留接待窗口,真正实现了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只需跑一地”。
全国93.6%的县级综治中心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内蒙古包头构建“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协作配合、队伍建设”部门考核框架及“纪律、能力、态度、协作”个人考核维度,由纪委监委对入驻部门实现工作效能评估全覆盖。河南鹤壁实行“双评双考”机制,由诉求群众和所入驻的综治中心作为主体,通过网络平台或者手机短信对事权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评价,推动入驻部门积极依法履职。
规范运行机制 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
“您好,我是‘综治小新’,在新城区综治中心‘一站式’帮您化解纠纷……”走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综治中心,迎面而来的全息数字人客服和智能导办机器人提供实时响应的AI智能咨询导引服务。
“我们针对矛盾多发的拆迁征收、涉法涉诉、劳动人事、行政争议、物业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以及综合类矛盾纠纷等七个领域,分别细化‘流程图’,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处置方式和衔接路径,让群众‘看图办事’,让干部‘按图履职’。”新城区综治中心负责人介绍,该中心建立了案件“接办、交办、商办、督办”的全程跟踪运行机制。
实践探索中,各地大力加强综治中心建设,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律手段,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分止争。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综治中心持续深化探索矛盾联调联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通过将矛盾纠纷定诉求类别、定办理部门、定办结时限,推动各入驻部门形成合力,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建立“96111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24小时矛盾纠纷调解服务。
职能和力量的编程整合,并非简单做“加法”,而是以运行机制优化定分止争、提升质效,实现社会治理模式的系统性重塑。各地纷纷着力在规范完善综治中心运行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平台权责明晰、运转顺畅。
——在统一受理上,81.5%的综治中心建立受理告知单制度。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综治中心将线下走访、线上汇聚的各类矛盾纠纷全量录入信息平台,通过身份证号码等索引自动生成“一案一码”,让群众“可视、可查、可溯”。
——在分类流转上,88.8%的综治中心建立与入驻部门业务协同对接机制。江西健全落实分类流转机制,突出综治中心牵头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准确研判区分受理主体和层级,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类流转导入相应办理程序,并向办理部门发放转送交办单,确保每项诉求都“导得出”“接得住”。
——在依法办理上,87.9%的综治中心按照法治化“路线图”建立依法办理机制。贵州省级统一制定“首接首办、分流转办、协调调度、研判预警、限时办结”等制度,并嵌入综治信息平台刚性运转。对已调解但未成功事项,提示运用仲裁、行政复议、简易速裁等法治化方式化解,今年以来发出提示函8117份。
——在闭环管理上,84.7%的综治中心建立“工作提示函”“风险预警函”机制。天津、山东等地针对有的矛盾纠纷在穷尽法律手段后仍未化解、可能存在风险的情况,依托综治中心推行“三色”预警管理,对其中高风险的矛盾纠纷予以“红色”预警,及时明确责任单位。
“厦门会议”以来,全国县级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128.5万件,其中通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方式化解的分别占71.6%、4.2%、0.1%、1.8%、15.8%、0.2%,通过信访三级办理程序依法化解的占3.9%,综治中心在吸附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逐步显现。
规范督办落实 对每一件矛盾纠纷“一盯到底”
今年以来,各地发挥综治中心的督办落实职能,加大对群众诉求办理程序、化解结果的跟踪掌握、全程督办,对每一件矛盾纠纷“一盯到底”。
云南打造综治中心运行闭环链条,对受理交办的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实时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对疑难复杂和可能激化演变的,及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梳理形成“突出矛盾问题风险隐患清单”,统一制发“督办通知书”,推动责任单位、责任人逐一落实化解责任。
河北雄安探索建立综治中心考评指标,要求法定程序分流准确率大于90%,群众满意度大于85%,同时规定对“应导未导”“超期未结”的办理部门通报批评。
安徽蚌埠创新工作督办机制,通过及时跟踪问效推动入驻部门依法履职,事项办结周期由原来的30天左右缩减到10.4天。
规范信息化建设 “数据跑腿”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
信息化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重要支撑。
以省为单位建设统一的综治中心信息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在省域内实现相关职能部门数据横向联通,省市县乡纵向贯通,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数据全量汇聚……
从“人反复跑”到“数据跑腿”,各地聚焦信息系统多头建设、数据联通共享难等问题加大破解力度,推动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进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资源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跃升。同时,还依法加强数据比对碰撞,为重大风险动态研判、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破题”,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防于未然。
湖南按照“省级主建、市县主用”的原则,打造“一平台、两体系、多应用”总体架构的“全省综治一体化信息平台”,构建综治数据、业务流转“两个基础支撑体系”,融合社会治安风险预警防控、矛盾纠纷调处、平安地图等“多个业务应用”,实现全省综治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共享交换和跨地域协同。
广东立足本省实际,采取“省级总平台、市县分账号”的方式,由省级牵头研发全省“粤平安”综治中心业务系统提供各市县使用。目前已覆盖全省19个地市,开通账号数量30149个,有效推动了数据共享、系统互通和业务联动,大大减轻了基层重复录入数据的负担。
甘肃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矛盾纠纷类警情、民商事案件等数据信息汇入平台,推进平安甘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如今,“有矛盾纠纷找综治中心”已逐渐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全国各地各级综治中心正以全方位、系统性的规范化建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