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发布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十四条,主要对网络安全事件报告适用范围、监管职责、报告主体、报告流程、报告时限、报告内容等提出规范要求。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为规范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及时控制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网信办制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流程和要求。
《办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报告。明确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省级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工作。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直属单位,以及其他网络运营者,分别明确了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的流程和时限要求。
此外,《办法》还明确,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网络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运营者依法从重处罚;对采取合理必要的防护措施,有效降低网络安全事件影响和危害,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运营者,可视情从轻或不予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