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文化法学体系的力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加强文化法学等学科建设。此后,文化法学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备受关注。周刚志和朱兵所著《中国文化法:原理与制度》(2024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一书的出版,对于全面细致深入地研究中国文化法的基本原理与基本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阐述文化法学基本原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工作,在新时代文化建设方面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也系统提出了“七个着力”的重大要求。正是基于对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深刻体悟,作者在开篇即指出:世界范围内文化沟通、文化交流、文化进步与文化冲突共生,文化多元、文化繁荣、文化发展与文化危机并存;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问题需要作为一个整体,纳入法治的视野加以考量。中国文化法作为一个独特的法律领域,正是因应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之需要与全面依法治国之形势而不断发展并臻于完善等。

  当前,我国文化法学者对于文化法基本原理问题已经有了比较多的探讨,但也存在不少争议。作者在书中提出,“文化法基本原理”主要研究和阐释文化法领域重大理论问题,如文化法的概念、特征与原则,文化法学的性质、理念与方法,以及文化法体系构成,文化法历史发展及其规律,文化法的法律渊源,文化法的实施机制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无疑,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是一个持续而浩大的理论工程。两位作者耗时数年,终于完成中国文化法学领域的重要力作,书中关于文化法学原理的阐述,澄清了我国文化法学研究中的诸多误解,也回应了文化法学界的诸多争议性问题。


  阐明中国文化法治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对于中国文化法治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基本任务包括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相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宏观构架而言,文化法治体系等部门法治体系的建立健全,需要更加注重阐明其内部的分支与特定法规范的类型、特征及其实施机制,而非简单照搬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构架。

  因文化法体现了浓厚的民族本位精神与国家干预特征,故而文化行政法更为引人关注。作者根据文化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对现有文化法律法规进行汇总分类,梳理、归纳出九个具体的文化法分支或领域,即:“国家文化教育法”“文化权利保障法”“文化遗产保护法”“文化安全保障法”“公共文化服务法”“文化市场管理法”“文化产业发展法”“新闻出版传播法”与“对外文化交流法”,在系统建构和诠释中国文化法制度体系方面,其深刻描绘了中国文化法的“全局”及“构成”,对于我国文化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推进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聚焦文化强国制度建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阐述了文化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作者在书中提出了其关于中国文化法与中国文化法学的理解:“中国文化是最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多元知识体系与复杂话语体系,而以中国文化法作为研究对象的中国文化法学,则是中国法学学科体系中最富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国法学学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奠定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基础,中国文化法治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中国文化法学必定是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学科。

  总之,《中国文化法:原理与制度》一书以深刻的原理阐释、严整的规范诠释向我们昭示了中国文化法治的未来:文化法治任重道远,文化法学未来可期,文化法学人责任重大。

  (作者为中国法学会原专职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兼办公厅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