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发布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王蓉)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典型案例及法官建议,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构建“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的良性市场生态注入司法动能。

  据了解,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西城法院审理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从2022年的804件,增长至2023年的1181件,2024年进一步增至1583件,2025年上半年收案已达892件,其中教育培训类占比约30%、运动健身类占比约18%、美容美发类占比约14%。

  此外,西城法院还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在“签约收款非一家 关联公司财务混同连带担责”案例中,通过认定签约主体和收款主体之间构成人格混同,判令收款主体承担连带退款责任。在“交费后要求解除 自身原因退款应按折前价格”案例中,明确了因消费者单方原因解除合同时的退费规则。在“办卡前已经退租 隐瞒缔约重要事实构成欺诈”案例中,给不诚信的经营者敲响警钟。在“直播课变录播课 广告宣传亦能构成合同内容”案例中,说明了广告宣传内容在一定条件下构成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条款,商家应当依约履行。在“充值后通知停业 商家拒不提交证据亦可判决”案例中,阐述了经营者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价格的,法院可以根据消费者主张结合案情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