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会议精神解读

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汇聚强大正能量

——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会议精神解读


  7月21日,在京举行的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上,10个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含群体)和50个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含群体),共82人获得表彰。

  受到表彰的英雄和模范,是近年来见义勇为人物的典型代表。他们虽然职业不同、民族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和不法侵害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有的面对沼气弥漫的污水井,明知井中危险,依然不顾个人安危下井救人;有的面对持刀砍人的歹徒,奋不顾身、勇往直前,以浩然正气直面尖刀利刃;有的在8000多米的珠穆朗玛峰上,面对陷入险境的陌生人,让出自己的氧气瓶并积极救援;有的为勇救落水儿童,献出了宝贵生命……

  “在他们身上,彰显了人性之美、正义之魂、文明之光,体现了甘于奉献、勇于牺牲的高贵品格。他们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有力传承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会议对这些英模给予这样的评价和认可。


  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引领下,见义勇为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见义勇为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化,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些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见义勇为工作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问题,为做好见义勇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介绍,党的二十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见义勇为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全国依法依规确认见义勇为行为超过3万例、见义勇为人员近4万人。其中,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近500人、致伤致残人员近700人。

  表彰奖励工作持续改进,坚持集中表彰与及时奖励相结合,通过评选“见义勇为勇士榜”“百姓英雄”等形式,共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2.5万人次。

  宣传工作影响力感染力不断提升。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精神;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策划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主题公园、公交地铁站等成为见义勇为宣传阵地,见义勇为演讲大赛、主题歌曲、歌舞剧、微电影、短视频等走入群众生活。

  优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积极推进见义勇为地方立法,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通过为见义勇为英模提供保障住房、特困救助、商业保险等,让关爱措施实实在在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见义勇为英模和家庭。

  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自身建设有力加强。省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实现全覆盖,大部分市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健全基金会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能力水平;积极开展公益日活动募集社会资金,扩大见义勇为基金规模,为高质量推进见义勇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社会新风尚、汇聚社会正能量

  如何精准理解“见义勇为”的内涵?会议指出,见义勇为,就是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仗义出手,彰显了英勇无畏、惩恶扬善、扶危济困、匡扶正义、舍己为人、乐于奉献的崇高品格。

  为什么要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会议进行了深度解读:

  ——见义勇为精神,是中华民族义利观的鲜明体现。中华民族历来倡导重义轻利、先义后利,儒家、墨家等主张“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提出“见义不为,无勇也”。这种义利观传承到今天,一个重要体现就是见义勇为精神。

  ——见义勇为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强大力量。见义勇为精神是集体主义的直接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彰显。人民尚正义,社会有正气,民族才会生生不息,国家才会兴旺发达。

  ——见义勇为精神,是新时代召唤的良好社会风尚。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无数挺身而出的凡人英雄,在危急关头有效制止了违法犯罪、化解了安全风险、挽救了宝贵生命。他们对家国大义的赤诚坚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既是人民群众自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生动实践,也是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向好的鲜明导向。新时代新征程,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以英雄模范的榜样力量影响人、感染人、带动人,让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奏响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时代强音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会议指出,要将宣传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贯穿见义勇为工作始终,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推动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要树立鲜明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事迹;广泛宣传群众身边的善行义举,深入挖掘事迹、人物背后的时代精神和人性光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关心关怀,形成“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让“弱者有人扶、难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坏人有人斗”成为群众身边普遍的社会现象。

  要创新宣传形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让见义勇为榜样力量“活起来”“传下去”。在做好集中宣传、主题宣传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宣传,向公众征集身边的见义勇为事迹“随手拍”“短视频”,及时推送新媒体平台宣传播放,实现“每天有更新,天天见英雄”,使见义勇为的道德滋养在平凡中积蓄,关键时刻化为挺身而出的现实力量。


  关爱见义勇为英雄,强化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

  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关爱,既是对奉献者的真诚回馈,更是对正义事业的有力支持。

  会议强调,要强化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消除英雄仗义出手的后顾之忧,使“德者有得、勇者有荣、义者有誉、助人有福”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激励更多人投身义举。

  ——要完善法律政策体系。推动制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统一规范见义勇为行为认定、表彰、保障等基础性工作。健全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的地方政策法规体系,确保他们在医疗救治、伤残抚恤、就业援助、子女教育、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得到帮助。

  ——要拓展长效关怀机制。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关爱不能止于一时一事的表彰奖励,要着眼长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关怀机制,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困难有人帮、未来有希望。推动建立稳定的见义勇为基金,拓宽资金募集渠道,确保帮扶资金可持续。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多元力量积极参与,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持续的物质支持与精神慰藉。

  ——要强化社会尊崇氛围。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旗帜鲜明地为见义勇为人员撑腰鼓气。在交通、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为英模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便利服务,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全社会的尊崇与温暖。

  需要强调的是,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展见义勇为事业,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

  会议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领导,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在政策、表彰、宣传、资金等方面加大对见义勇为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地方基金会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构建完善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工作体系,严格规范管理,提升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新时代是需要英雄并一定能够产生英雄的时代。”会议鲜明指出,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见义勇为工作,让见义勇为成为新时代社会风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凝聚起磅礴的正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