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巢湖市宁昊商贸有限公司:申请人王洪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仲字[2025]625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徽迈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倪祥贵、胡枝花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巢劳人仲裁字361、36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威海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威海群策群利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及被申请人威海市蔬菜有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由李志刚担任首席和仲裁员马晓君、王传生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依据《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如需本案仲裁员回避,请按仲裁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提出申请。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8月26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定于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16-A,本会第一仲裁庭,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威海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威海群策群利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被申请人威海市蔬菜有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3)威仲字第0475号决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常州佳之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工人刘辉娟(身份证号码:321324198411111020)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5年06月13日作出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5〕158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曹延顺:我局于2024年8月29日受理曹延顺(身份证号:320723198704185212)工伤认定申请一案。为进一步调查核实事故伤害相关情况,现向你公告送达该限期配合调查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限期配合调查通知即视为送达。请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提出对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公(滆)行罚决字〔2024〕6265号)提出质证意见,逾期本机关将按照现有证据材料,依法作出相应的结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中弘泰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局于2025年06月20日依法受理潘才如(身份证号:320822196903144819)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潘才如称被你单位派遣至常州市飞腾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工作,2025年02月27日,其在用工单位车间操作激光切割机切割钢材时,右手被切割机绞伤,经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南院)2025年02月27日住院治疗诊断为右桡骨茎突开放性骨折。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苏0412工举〔2025〕466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是否属工伤的全部举证材料,逾期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丰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局受理苟启锋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规定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认定苟启锋同志2024年4月20日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认定为工伤。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决定,现向你方依法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陕西咸工认决字[2025]第420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自视为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复议或者起诉的,本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单位电话:029-33213317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11层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2024)镇裁字第1012号  无锡市红九天肥业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无锡市雅布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镇裁字第101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镇江仲裁委员会


  杨超、顾亚飞: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山东吉融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第一被申请人杨超(公民身份号码412721198609163411)、第二被申请人顾亚飞(公民身份号码41272119840516341X)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5)德仲裁字第48号裁决书。请你方于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德州仲裁委员会


  奥凯航空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5年9月2日10:30分开庭审理商春杰与你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案(西咸劳人仲案字[2025]第1150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审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电话:029-33310819。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鑫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5年9月2日9:30分开庭审理罗大勇与你方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西咸劳人仲案字[2025]第1102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审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电话:029-33310819。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弘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5年8月29日9:30分开庭审理江威朋与你方劳动争议案(西咸劳人仲案字[2025]第1423号),因无法联系,现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审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电话:029-33356651。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亢肖肖、彭浩: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肖倩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25)佛仲字第113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9月5日14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南2号中欧中心F栋三楼)。

  佛山仲裁委员会


  陈可轩、秦华文:本会依法受理了佛山星期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与你方之间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25)佛仲字第1400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9月5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结案文书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

  佛山仲裁委员会


  晋湘(广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史骏: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阳江市泓一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劳务合同纠纷仲裁一案([2025]阳仲案字第5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9月9日15时0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723号)。

  阳江仲裁委员会


  沈静(身份证号:612422********3246):本委受理德美汇密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你的社会保险费补缴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525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垫付2024年5月至2024年9月期间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差额521.2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你无法联系,且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下列仲裁文书:(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525号)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邢宝圣: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蒋桂林与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2024)佛仲字第3512号】。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办案秘书通知书、变更仲裁请求仲裁通知书、关于提交书面质证意见的通知、延期结案通知书、《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关于(2024)佛仲字第3152号函的复函》、申请人提交的补充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质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5日内,质证期满后仲裁庭定于2025年8月29日10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南2号中欧中心F座三楼)。 

  佛山仲裁委员会


  邹赞:本会依法受理了余碧华申请与你方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25)佛仲字第1234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结案文书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

  佛山仲裁委员会


  领取提存款公告

  冯家忠、何大茂、磨彩杰、李晓玲: 江西日昇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将其于2025年4月25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应付冯家忠(男,1973年8月26日出生)、何大茂(男,1979年11月15日出生)、磨彩杰(男,1971年6月1日出生)、李晓玲(女,1981年10月31日出生)的原始出资额人民币各6682.50元提存于本处,请上述人员于2027年6月13日前持身份证到我处领取。 联系电话:0791-83850930。

  江西省南昌市豫章公证处

  2025年7月16日 


  秦景新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公告》(宁综法雨〔2022〕020037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南京市雨花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


  宁综法雨〔2022〕020037号

  秦景新:经调查,你在雨花台区小行路29号13幢一单元1803室顶部跃层南侧占有、使用的一处两层结构阳光房,面积为88.2平方米。因上述建(构)筑物未取得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故属于违法建(构)筑物。我局于2024年9月9日依法向你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宁综法雨〔2022〕020037号)、于2024年11月4日依法向你作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宁综法雨〔2022〕020037号),目前均已送达。你至今未履行上述限期拆除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督促你于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拆除上述88.2平方米违法建(构)筑物,如逾期扔不自行拆除,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拆除。特此公告。

  我局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99号邮编:210012

  联系人及电话:樊恺13057588158

  南京市雨花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0日


  阳西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许庄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西劳人仲案字〔2025〕32号)。你单位经本委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委已作缺席审理裁决。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仲裁裁决书(西劳人仲案字〔2025〕32号)。裁决内容如下: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6年3月1日至2024年9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拖欠的146885元工资给申请人。三、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2023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2206.90元。四、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50130元给申请人。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阳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墓搬迁公告

  按照《关于成都市双流区202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川府土(成)〔2025〕53号)要求,需对原东升公墓牧山干渠以南50米以内7座墓穴搬迁至天府新区福山陵园,墓主姓名:刘茂奎,曾素华;彭金廷;孙觉松老师傅;高忠福;程朝友;两座无碑墓穴。因无法联系到家属,请墓主家属于公告发布之日30日以内,前往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办办理相关迁墓手续,逾期未办理,将以无主坟予以处置。特此公告。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85810649)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