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以评查“小切口”撬动案件质量“大管理”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通讯员单曦玺) “这个案件中存在部分犯罪事实诉判不一问题,是否认定为瑕疵案件……”“这个案件中存在引用法律条款不完整、不规范问题,是否认定为瑕疵案件……”

  不久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案件质量评查中,时常会看到这样的交流探讨。

  据了解,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是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开展的首次针对知识产权检察的专项质量评查,重点对2022年至2024年11月已办结的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多领域120件案件开展个案评查。在评查过程中,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各市知识产权业务骨干采取地市交叉互评方式开展初次评查,并对初评意见进行集体讨论,征求区检察院相关部门、原办案基层检察院和办案检察官意见,充分听取办案考量与难点说明,确保评查结论不脱离实际办案情景,经得起检验。最终,经自治区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委员评定合格案件116件,占评查总数的96.67%。

  “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过程也是岗位实战锻炼的过程,让我们开阔了视野,提高了办案能力,积累了办案经验。”作为评查组成员的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吕宇星表示。

  6月11日,自治区检察院下发《对全区检察机关2022年至2024年11月知识产权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对此次评查情况及发现的5大类19个具体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院及时整改,并部署各市检察院对近年来本地区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逐渐丰富,知识产权犯罪产业链化、网络化、跨区域等特征更加明显,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多,全区检察机关将结合此次评查反映的个案办理质量情况,更好细化知识产权检察整体业务管理措施,一体推进‘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自治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