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黔两地基层法检单位共同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聚焦㵲阳河(㵲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吴静)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碧江区人民法院与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检法机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开展“美丽中国我先行”系列活动,并签署《㵲阳河(㵲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为生态保护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发源于贵州瓮安、全长258公里的㵲阳河,流经贵州湖南两省后汇入洞庭湖,是长江生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㵲阳河的生态环境面临污水排放、非法捕捞等污染问题,为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形成生态保护合力,湘黔交界处上述法院、检察院联合签署协议。

  据了解,协议实施后,湘黔交界处的两地基层法院、检察院将联合运用科技手段对两地交界处的罗家寨水电站、鱼市水电站等关键河段开展生态“体检”。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将通过水质检测仪现场采样分析,结合无人机“空中扫描”,精准锁定污水直排、非法捕捞等生态损害问题,建立包含坐标与影像资料的电子化台账,为后续司法介入提供翔实依据。

  协议签署后,来自湘黔两省的司法单位还围绕㵲阳河(㵲水河)流域生态的特点,以及保护的难点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就违法行为打击、生态修复实践、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议题达成共识,明确下一步将打破行政壁垒,从“各自为政”转向“共建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