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一审宣判

共计骗取补贴款13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的发放带来了上海市民的消费热情,但有人却打起了“危险算盘”,意图虚构交易核销消费券套取政府补贴款项。近期,上海首例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在上海政法学院落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大学校园,不仅是对案件的示范性审判,更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实践。

  2024年,上海市相关政府部门对公众发放“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消费券以“在线报名、公平摇号”的方式确定中签消费者,公众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多个平台参与报名和摇号。消费券有满1000元减300元等多样化的补贴额度。以满1000元减300元为例,中签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满1000元时仅需支付700元,核销消费券后,其余300元会以政府补贴方式发放给商家。

  相关部门明确要求,消费券发放及核销过程中,消费者与商户均应自觉遵守消费补贴活动规则,不得实施刷单套现、软件作弊、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但部分中签者与商户却打起了“薅羊毛”的小算盘,试图通过虚构交易核销消费券套取政府补贴款项。

  被告人夏某某是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实际经营人,2024年年末,有顾客在其店铺用餐时出示“乐品上海”消费券,夏某某得知本店属于可核销消费券商家。不久,夏某某在网上发现,有部分中签者在网上以50-80元不等的价格兜售“乐品上海”满1000元减300元的餐饮消费券,夏某某购买后在店内虚构了1000元消费流水,并正常核销了相关消费券,300元补贴随即到账。之后,夏某某向网络用户大量购买“乐品上海”满1000元减300元消费券,并虚构交易后进行核销。

  经查,2024年11月9日至11月28日,夏某某为骗取餐饮补贴,虚构店内消费订单,核销“乐品上海”满1000元减300元餐饮消费券400余张,共计骗取补贴款13万余元。

  松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政府餐饮补贴,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夏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全额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