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退货被判赔,滥“薅羊毛”或违法

  消费者不以生活消费为目的,将“7天无理由退换货”中的“无理由”等同于“无条件”“无限制”,频繁下单后又申请退货退款,不但增加了企业和社会的经营成本,也不利于平台正常的交易规则。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网络购物成为人们主要的购物方式之一,电商平台不仅提供了更加便捷、快速的购物体验,包括人工服务、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15天保价等为网络购物提供的售后保障,不但降低了购物风险,还拓展了消费者的选择范围,使得购物变得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

  但是,个别并非善意的消费者不以生活消费为目的,将“7天无理由退换货”中的“无理由”等同于“无条件”“无限制”,频繁下单后又申请退货退款,不但增加了企业和社会的经营成本,也不利于平台正常的交易规则。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涉数字经济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金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的一起利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专门“薅羊毛”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入选。


  恶意退货只为“薅羊毛”

  吴小娟(化名)喜欢在网上购物,闲暇时经常浏览各大购物平台,同样的物品究竟该在哪家店买,她总能挑选出合适的店家,几乎每天都有网购快递送达。频繁购物也让吴小娟入不敷出,面对喜欢的商品却囊中羞涩,让吴小娟感到非常苦恼。

  一次,吴小娟在浏览广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设的服装网店时发现,这家公司在淘宝、拼多多、抖音、微信小程序等不同平台均有店铺,相似的款式也往往在不同平台的服装网店同时销售。

  吴小娟仔细研究了不同平台退货规则后,发现每家平台都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和“闪电退款”服务,下单时间不同,收到货的时间肯定也不同,那么,利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在不同平台不断买同一款商品,试穿几天后再退货,就可以实现经常穿“新衣”的愿望。

  于是,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吴小娟多次在广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淘宝、拼多多、抖音、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购买相似款式的服装后,利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穿满7天立即退货。

  而吴小娟每次的退货理由,均是“发错货”“商品存在瑕疵”等不实理由。不到6个月,吴小娟共在广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各个电商平台之间实施前述行为21次,虽然实现了几乎每天都能穿新衣取悦自己的梦想,也让同事和朋友对她精致的装扮刮目相看,但却造成了广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

  吴小娟的“薅羊毛”行为,很快被广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现,认为吴小娟的行为构成恶意退货,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在要求吴小娟赔偿无果后提起诉讼。


  买家恶意退货被判赔偿

  抚州市金溪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小娟的21次非正常退货行为,给广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893.46元。鉴于吴小娟的恶意退货行为给广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且该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支出了差旅费、律师费等费用,法院酌定由吴小娟另行赔偿广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损失2000元。综上,判决吴小娟赔偿广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893.46元。

  该案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中南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张杰向记者表示,“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有足够的后悔时间。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该案中,吴小娟频繁恶意退货,明显侵害商家的合法权益,应当对广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赔偿。网络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可合理利用平台规则维护权益,但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莫因“薅羊毛”、贪小便宜触碰法律红线。


  新规施行,退货门槛将提高

  “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本身是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但被不当利用时可能触犯刑法。记者注意到,已有多起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薅羊毛”而触犯刑法的案例。

  例如,上海一女子利用“收货后7天无理由退货”,购物后故意只退空包或赠品等方式骗取退款。虚假退货后剩下的部分商品,她联系回收商家卖出,通过销赃二次获利。为逃避平台监管,她的购物账号仅使用几次就注销,再注册新账号重复上述行为。5个月内,该女子利用自己或他人账号购买了手机、电脑、手表、项链、化妆品等物品,通过虚假退货骗取退款共计13万余元。

  对此,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女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滥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电商生态和市场信任。该现象也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2025年5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正式实施,旨在整治近年来因退货规则漏洞引发的乱象,尤其是电商平台频发的“羊毛党”恶意退款问题。

  记者注意到,过去,“7天无理由退货”几乎是“申请即退款”,甚至存在“仅退款不退货”的极端案例。《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后,退货门槛提高,审核流程趋严,退货范围缩窄。

  新规明确不适用退货的商品类别包括定制品、鲜活易腐品、拆封的数字化商品(如软件、音像制品)、临期商品等。部分商品(如一次性密封包装的食品、拆封后影响二次销售的电子电器、服装鞋帽等)若包装或标签被破坏,将无法退货。退货条件也更严苛,商品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包括外观、功能、配件完整,且不得有使用痕迹(如电子产品激活、服装污损)。审核流程规范化,退货申请需经平台或商家审核,符合条件才可退款,不符合则需明确告知原因。同时,严打“薅羊毛”行为,如P图伪造质量问题、使用后恶意退款等。

  张杰表示,新规让部分商品退出了“7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消费者应更加注意理性消费、留存证据、依法维权,才能充分保证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