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路径思考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路径思考

——以内蒙古赤峰市实践探索为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领导干部作为地方治理的“关键少数”,其法治思维能力直接关系到区域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内蒙古赤峰市是连接东北、华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兼具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生态屏障区多重属性,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面临经济转型、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多重挑战,对领导干部统筹发展与安全、依法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成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建设的实践探索

  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熟练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其中蕴含的丰富政理哲理法理学理道理,切实坚定法治自信、树牢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担当,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近年来,赤峰市将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作为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形成了“制度引领、教育先行、实践淬炼”的立体化建设格局。

  制度保障筑牢法治根基。建立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制度,将法治素养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硬指标”,建立“述法、考法、用法”三位一体考核体系。在干部年度考核中,增设“依法决策能力”“矛盾纠纷法治化处理率”等量化指标。比如,赤峰市在县(旗、区)和市直部门党政正职述职中,实行“述职必述法”;同时,全市90%以上的苏木乡镇(街道)和重点执法部门配备法律顾问。

  精准培训提升法治素养。构建“理论教学+案例研讨+现场教学”立体化培训体系。比如,赤峰市依托市委党校,针对民族地区的特点,开设“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基层治理中的应用”等特色课程;聚焦工业壮大、乡村振兴等领域,组织领导干部赴江浙等地学习“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经验。

  实践淬炼强化法治应用。在基层治理一线搭建“法治练兵场”,推动领导干部在矛盾化解中提升法治能力。例如,赤峰市在处理翁牛特旗某矿区牧民草场纠纷时,工作组通过组织涉事企业与牧民代表进行法治协商,最终达成补偿协议,该案例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列为“民族地区依法化解矛盾典型案例”。此外,赤峰市还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机制”,通过“庭审现场变课堂”,让领导干部直面执法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倒逼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优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的路径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实践中,赤峰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民族地区治理特点,将法治教育融入地域文化、法治实践嵌入治理场景、法治考核贯穿干部成长始终,积极构建“理念塑魂、能力筑基、制度护航、文化润心”四维体系,推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

  以理念塑魂,构建“沉浸式”法治教育生态。一是打造特色品牌。比如,赤峰市结合红色资源和民族文化,开发“法治+红色教育”“法治+民族习俗”情景教学课,通过模拟“草原牧区矛盾调解听证会”“文物保护行政执法现场”等场景,让干部在具体案例中理解“法治是最好的治理方式”。二是强化“案例库”建设与应用。收集整理近年来的典型案例,编制领导干部法治实践案例汇编,通过“一案一析”“模拟决策”等方式,引导干部从“败诉案例”中吸取教训,从“胜诉经验”中总结规律。

  以能力筑基,搭建“实战化”法治练兵平台。一是推行“法治一线挂职”制度。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和矛盾多发的乡镇(街道)挂职,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二是建立“重大决策法治后评估”机制。对重大工程开展“决策法律效果回头看”,组织领导干部参与评估,分析决策过程中法律风险识别、合规性审查等环节的不足,推动干部在复盘反思中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以制度护航,完善“全链条”法治考核体系。一是细化“差异化”考核指标。比如,赤峰市针对县(旗、区)和市直部门不同职能,设置个性化考核指标:对县(旗、区)级单位,侧重“民族政策法规执行率”“草原生态保护执法规范度”;对市直部门,突出“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通过率”。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刚性约束。将法治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直接挂钩,对年度法治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违法决策导致重大损失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

  以文化润心,培育“本土化”法治信仰土壤。一是挖掘民族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比如,赤峰市利用“那达慕大会”等民族节庆,开展“法治乌兰牧骑”巡演,通过小品、歌舞等形式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原防火条例》,让法治精神融入民族习俗。二是营造“全民监督”法治氛围。在“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政务平台开设“领导干部法治履职监督”专栏,群众可在线监督领导干部执法不公、决策违法等问题;定期向社会公布领导干部出庭应诉、重大决策法律审查等情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为内蒙古赤峰市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