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千阳县妇联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以“小家”和谐促“大家”平安


  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妇联积极探索“32334”工作法,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用好三支队伍,提升调解效能

  用好镇村妇联干部与妇联执委队伍,依托镇村妇联干部与妇联执委“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基层优势,通过常态化走访主动排查矛盾隐患,重点监测家庭暴力、经济纠纷、情感危机等风险点,形成“妇联执委+网格员+村社干部+巾帼志愿者”的联动排查网络,实现家庭矛盾信息的动态收集与快速上报。

  用好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队伍,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家庭矛盾纠纷,公安机关及时介入,依法处理,保护当事人人身安全;司法部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用好巾帼志愿者队伍,组建由本地律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常态化开展法律宣传、心理咨询、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活动,深入镇村为群众提供专业帮助和指导。


  畅通两个渠道,及时掌握线索

  畅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对来电反映问题详细记录、及时转办,并全程跟踪办理进度。2024年累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7件,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援助189人次,有力维护了妇女群众合法权益。

  畅通线下维权渠道,实行网格员与镇妇联执委“双向任职”,网格员全部包保到户,定期开展“敲门问候”“大走访”活动,镇村妇联对发现的问题梳理分析,迅速组织人员调解处理,并将调解结果及时反馈县妇联。对重大疑难纠纷,县妇联全程跟踪指导,协调多部门共同解决,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效遏制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抓好三个宣传,强化法治观念

  抓好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向群众深入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抓好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法律知识讲堂”“维权案例分析”等专栏,定期发布法律知识和维权案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法律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抓好针对性乡村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法律明白人”等活动,针对农村妇女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组织志愿者深入乡村,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切实增强农村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办好三场活动,培育良好家风

  办好“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推介活动,通过广泛征集、层层推荐、综合评估等程序,每年命名一批具有代表性和感染力的“最美家庭”与“五好家庭”,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展播等方式大力宣传,引导广大家庭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弘扬家庭美德,传承良好家风。

  办好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妇女议事会等阵地,邀请专家学者、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等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活动,为家长提供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

  办好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在镇、村(社区)、学校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举办亲子运动会、家庭故事分享会、亲子共读等活动,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培育积极向上的家庭文化。


  探索四种模式,化解家庭纠纷

  千阳县妇联将家庭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缓急、调解难易度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处置。

  将妇联干部每月大排查中发现的家庭成员之间意见不合、沟通不畅等暂时性矛盾线索划为“A”级,由妇联干部采取情绪疏导、关爱谈心等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将婆媳不和、夫妻矛盾、亲子关系不和等一般性家庭纠纷划为“B”级,由村(社区)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解方案及时介入化解,主动上门做好调解说和工作,开展婚姻家庭关系指导、家庭美德教育等,做好源头化解;将家庭暴力、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涉法涉诉纠纷划为“C”级,由县妇联协同相关部门及镇村联合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庇护救助等,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将扬言报复、有犯罪倾向的矛盾纠纷划为“D”级,由各级妇联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落实一对一、多对一包保稳控措施,联合政法、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协调解决。对调解成功的案例,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跟踪回访,用心用情做好安抚工作,严防发生极端案事件。

  下一步,千阳县妇联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平安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