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检方“跨省协作+云听证”破解当事人结婚难困局

  本报讯(记者常明 通讯员崔宝凤 刘玉刚) “感谢检察官,我终于可以正常结婚了。”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义红接到了来自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当事人彭女士的感谢电话。

  事情还要从云南省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一起案件线索说起。2000年底,家住陇川县的彭女士与杨某按照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后开始共同生活,并先后生育一女一儿,但两人一直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2024年10月,彭女士、杨某因家庭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彭女士于2003年8月在山东省沂源县民政部门与沂源县某村的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彭女士与杨某现无法再次办理结婚登记。

  “我从未去过山东省,根本不认识王某,怎能与王某结婚?”2024年10月,彭女士到当地民政部门请求撤销与王某的婚姻登记,被告知不符合法定撤销婚姻登记情形;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超过起诉期限被驳回。收到线索后,杨义红与同事立即开始调查核实。鉴于两地相隔近3000公里,沂源县检察院与陇川县检察院通力协作,共商调查取证方案,通过跨区域协作,仅用一周时间,完成了两地证据的配合调查。经调查,证实与王某办理婚姻登记的非彭女士本人,彭女士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

  为夯实证据基础,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25年1月17日,沂源县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与陇川县检察院举行“云”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和法官、妇联代表、政协委员等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彭女士与王某“隔空辨认”2003年的婚姻登记材料、照片以及当下容貌,并征求他们对涉案“假婚姻”的处理意见。

  经过辨认,王某与彭女士确不相识,与王某结婚的非彭女士本人。王某当场同意解除双方的婚姻登记,沂源县民政局通过听证亦认可彭女士被冒名顶替婚姻登记的事实。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证据和辨认情况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应当撤销王某与彭女士的婚姻登记,同时对该院线上线下、跨省协作多元化调查核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1月20日,沂源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送达建议撤销王某与彭女士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书。2月7日,沂源县民政局对该院检察建议回复表示,已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至此,沂源县检察院通过“跨省协作+云听证”等多方联动方式,及时化解婚姻登记中的矛盾纠纷,为当事人解决被冒名20多年的婚姻登记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