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神木市法院:“家长法治小课堂”开讲
本报讯(通讯员肖倩) 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升家长在引导教育未成年人过程中的法律认识,近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人民法院组织民三庭法官走进神木市第十六中学,为学生家长们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小课堂。
神木市法院民三庭员额法官贾小霞以“依法带娃 立德树人”为题,围绕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对孩子有抚养教育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责任时监护权是否可以撤销、撤销后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家长怠于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怎么办这四个问题展开,充分阐释法律对亲子权利义务的保障,明确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该院民三庭庭长屈娜结合身边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父母关系和谐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讲解了家长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引导家长及时发现、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帮助孩子茁壮成长。
活动中,民三庭干警还向家长们发放了《家事审判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此次家长法治小课堂内容丰富、讲解透彻,让家长们对依法带娃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认识到自身在子女教育中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