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子程代表: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提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已具备较为成熟的条件,建议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进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亲自部署、亲自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无到有,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高子程说。

  高子程表示,当前,检察公益诉讼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的原则性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规则分散于多部法律之中,尚未有一部专门且系统的检察公益诉讼法。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检察公益诉讼已经呈现出不同于传统诉讼程序的鲜明特征。法律供给不足,制度体系化、协调性不足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制约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和制度价值充分发挥。在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主体的协作配合方面,也亟须通过专门立法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有利于规范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巩固改革成果、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举措。”高子程表示,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有助于科学厘清公益与私益的关系,明确公益诉讼不同于私益诉讼的特殊规则,明确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定位、职权边界、诉讼原则、起诉条件等。加快立法进程,统一程序标准,对于提升司法权威、解决司法实践难题、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高质效至关重要。

  高子程认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已具备较为成熟的条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系列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司法保护需求,回应检察公益诉讼司法实践需要,建议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进程,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对具体立法建议,他提出,深化对具体制度设计重点问题的研究,凝聚多方共识。“目前,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涉及立法定位、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法律监督地位等基本问题已形成共识,建议立法机关充分吸收专家学者、实务部门意见,重点关注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不同于私益诉讼和其他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的审前监督、调查取证、诉讼权利义务、裁判执行等问题,做好制度设计,确保立法内容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高子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