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化”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涉法涉检信访矛盾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指明了方向。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群众信访是“送上门来的案件”。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以检察履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既是法律责任,也是政治要求。检察机关以检察履职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的“五化”目标,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维护广大涉检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决筑牢检察信访源头防线,实现预防法治化。预防是解决信访问题的首要环节,也是实现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关键。检察机关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多种方式将法治理念融入涉检信访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问题的产生。其一,检察机关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避免因法律知识缺乏而引发信访问题。其二,要完善检察办案风险预警机制,注重对可能引发信访风险的案件进行排查和评估,对重大风险案件及时制定应对预案,将信访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其三,要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设立检察联络点、检察官工作室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就地解决群众身边的“小矛盾”“小纠纷”,防止矛盾积累升级为信访案件。其四,基层检察院还要与政府、社区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畅通涉检信访群众诉求渠道,实现受理法治化。信访案件受理是检察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依法规范受理信访案件,才能保障涉检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群众对检察信访工作的信任。对此,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明确检察信访的受理范围,包括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申诉、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同时,还应制定详细的受理标准和程序,规范信访登记和告知程序,对群众来访来信,无论是否属于受理范围,都要认真登记,详细记录信访人的基本信息、信访事项、诉求等,确保受理工作有章可循,避免出现该受理不受理、不该受理乱受理的情况。对于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告知信访人受理情况和办理期限,让信访人清楚了解信访事项的办理进程,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对于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要依法依规向信访人出具书面告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提升检察信访工作质效,实现案件办理法治化。依法办理是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核心要义之一。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信访事项,才能确保办理结果公正、合法,真正解决涉检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为了切实提升检察信访工作质效,检察机关应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建立检察机关控申部门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办理信访案件的合力。对于控申部门而言,在受理信访案件后,要及时将案件转交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并跟踪督促办理进度;对于业务部门而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与控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确保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尤其是经过多次处理仍未息诉罢访的案件,可以引入公开听证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等作为听证员,组织信访人、被申诉人等相关当事人参加听证会,公开听取各方意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说理,增强信访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信访人息诉罢访。

  强化责任落实,实现涉检信访监督追责法治化。监督追责是推动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健全监督追责机制,才能确保检察信访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防止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一方面,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检察信访工作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信访案件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的监督。检察长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督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检察人员在信访工作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对于检察人员在信访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检察信访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信访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不定期“检阅”检察信访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加强与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主动接受其对检察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依法维护涉检信访秩序,营造良好的信访环境。维护涉检信访秩序是保障检察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只有依法维护涉检信访秩序,才能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营造良好的检察工作环境。因此,检察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群众宣传涉检信访法律法规,明确告知群众检察信访的法定途径、方式和程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涉检信访秩序。同时,要加强对涉检信访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以案释法,让群众明白违法信访的法律后果,增强群众自觉遵守检察信访秩序的意识。更重要的是,对于在检察信访过程中出现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信访行为,如聚众闹事、冲击国家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等,要坚决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法律责任,营造良好的检察信访环境,为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