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钟山县着力解决河湖“四乱”问题

率先推行“河长+检察长”机制


  本报讯(记者王蓉)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在全市率先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牢牢筑起水生态环境的执法司法屏障,推动江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为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水生态保护新格局,钟山县采取“三聚焦”策略:聚焦难点堵点,以机制建立培元,破解办案衔接脱节难题;聚焦能力瓶颈,以队伍建设固本,促进办案能力的同步提升;聚焦办案质效,以深化落实提质,促进办案效果大幅提升。

  在办案质效方面,创新推行“听证+普法”机制,对相关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公开听证,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听证,既对案件进行摆事实列证据,也进行普法宣传,提升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的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深化督促落实机制,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积极发挥检察建议的督促作用,如针对思勤江十二车河道堆放大宗固体废物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督促各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针对历史遗留的整改难问题,依法实施代履行程序,按期完成固废清理工作,同时一体化推进河道的“水、滩、路、堤、景”综合治理。

  通过强化河长办、检察机关与各行政职能单位的沟通联络、信息共享、办案协作,钟山县入选中央财政支持的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一件案件入选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服务保障国家水安全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