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三月十五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00号国务院令,公布《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填补了我国古树名木保护领域的法规空白,为我国古树名木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条例》施行,对于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总体思路上坚持科学保护,突出原地保护,聚焦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典型问题,压实保护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分级管理,针对不同树龄的古树名木,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规定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注重管养结合;统筹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在不破坏古树名木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合理开展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实现保护与发展良性循环;注重文化传承,通过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合理发挥古树名木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