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检察机关:首创“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机制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继2022年在全国率先启动检察机关应邀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机制后,2024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又首创“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机制,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参与事故调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机制要求在全市各级检察机关重罪检察部门中确定专人担任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市检察院、分院和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区域检察院可设置专业化办案组或跨部门的办案团队。
上海市检察院同时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履职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全过程履职的思维,从参与事故调查、案件办理、法律监督、参与源头治理等方面明确工作重点,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护航上海超大城市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2024年,上海检察机关受邀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129件,同比上升57.3%;针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9份,均获采纳。
上海检察机关聚焦精准追责,通过受邀参与事故调查,助力更加准确区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突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效。检察机关还与应急管理等行政机关协同配合,推进针对性社会治理,更好发挥“抓前端、治未病”的协同治理效能。
针对公共安全治理痛点问题,上海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融合履职优势,在依法打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同时,通过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推动行业领域共治善治,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全面依法履职。上海检察机关还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强化社会治理,聚焦源头治理,从个案办理延伸至类案治理,创新监督手段,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