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安县法院:对一起串通投标案作出一审判决

  本报讯(记者张勇 □肖泉军 龚艳梅) 日前,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串通投标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十二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并处5万至50万的附加刑,没收违法所得700余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2日,万安县发布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万安县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共分20个标段,总投资约1.2亿元,采取合理低价法评标。被告人刘某华、任某凡等人在万安县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标中共组织筹集665家公司,中标17个标段并转卖获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十二名被告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串通投标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其各自所具有的自首、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步,万安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串通投标等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优化当地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