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与国铁集团联合发布10件典型案例

发挥检察公益诉讼预防性功能依法保障铁路安全运行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联合召开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检企联动工作交流会,发布10件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督促整治京沪沿线高大林木影响铁路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督促整治沪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连片违占违建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涵盖公跨铁危桥、燃气管道违法下穿铁路线路高危安全隐患,铁路沿线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类隐患,漂浮物、危树异物侵限、违法侵占类安全隐患等类型,涉及京广铁路、京沪铁路、沪昆铁路等多条国家交通“大动脉”以及贵广高铁、阜淮铁路、胶济客专沿线、林密线铁路等铁路干线。

  据了解,铁路安全隐患大多成因复杂,持续时间长、整改难度大、资金投入大,涉及责任主体跨领域、跨区划、跨层级,监管错综复杂、需要各方合力攻坚。检察机关与铁路运输企业协作联动,通过建立健全线索移送、联合整治、信息共享、专业支持等机制,可以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独特价值。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104件、制发检察建议608份,督促消除安全隐患4387处。本批发布的典型案例都是预防性公益诉讼。从“治已病”向“治未病”拓展,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预防性功能,协同铁路运输企业及时有效发现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强化监督效果,用更小的治理成本实现更精准的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