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协同发力,打牢社会治理的文化根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深刻论述了文化建设对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和实践路径,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要坚持挖掘提炼,以唯物主义立场激活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生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要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厘清其从秦朝开始形成到隋唐逐步成熟至清末日渐衰微的历程和脉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安徽省法治文化历史悠久、资源丰富,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充分挖掘历史遗迹、典故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系统整理法治名人故事、法治典故、法治警言等资源,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不断激活文化生命力。
要坚持守正创新,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要坚持守正创新,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充分凝炼有价值、有活力的地方性法治文化,把地方性法治文化从鲜活的日常生活中抽象化,总结提炼其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同时结合全面依法治省实践需要、群众需求和价值理念,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让地方性法治文化与现代法治文明相耦合,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相适应。要持续深化“皋陶文化”、《淮南子》法治观、管仲“法德同源”、包拯“公正慎刑”、古徽州家法族规、“作退一步想”及红色法治文化等法律文化资源的研究阐释、公共普及、传承运用,将具有法治建设借鉴价值的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法治实践,形成理论与实践结合、传承与创新融合的安徽法治文化品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坚持交流宣传,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力和引领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法治自信,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内涵丰富,有“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德主刑辅、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张,“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正义追求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征程上,要加强法治文化交流,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要努力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提高法治文化国际交流水平。要积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讲好安徽法治故事,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影响力。要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重点宣传皖籍历史法治名人、皖域重点法治遗址、皖民法治民俗传统,打造更多群众喜爱、刷屏热传的法治文化作品,不断扩大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覆盖面、传播力和影响力,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中国式现代化安徽实践中焕发出更加灿烂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