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德阳市蜀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唐书庆、谢秩礼、吴晓红、周敏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德罗劳人仲案〔2025〕9-12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窗口(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环城路东段168号政务中心一楼)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2月19日9时30分在德阳市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环城路东段168号政务中心一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838-3121835,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德阳市罗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罗江区闪印广告经营部:本委受理的石全与你单位工资争议一案(德罗劳人仲案〔2025〕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窗口(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环城路东段168号政务中心一楼)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2月17日9时30分在德阳市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环城路东段168号政务中心一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838-3121835,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德阳市罗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德阳市德源机械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委受理李纪东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德劳人仲案字(2024)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你单位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李纪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0760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双方当事人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诉讼又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津生建催字〔2024〕第007号  天津明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4年6月5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S1162024S006),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向你单位催缴罚款人民币24674.1元(贰万肆仟陆佰柒拾肆元壹角),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307室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并到银行缴纳罚款。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缴纳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穷尽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编号:津生建催字〔2024〕第007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吴涛,联系电话:022-66328732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津生建催字〔2024〕第008号  天津中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4年6月5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S1162024S007),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向你单位催缴罚款人民币98696.4元(玖万捌仟陆佰玖拾陆元肆角),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307室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并到银行缴纳罚款。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缴纳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穷尽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编号:津生建催字〔2024〕第008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吴涛,联系电话:022-66328732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津生建催字〔2024〕第009号  天津中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4年6月5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S1162024S008),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向你单位催缴罚款人民币6111.6元(陆仟壹佰壹拾壹元陆角),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307室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并到银行缴纳罚款。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缴纳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穷尽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编号:津生建催字〔2024〕第009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吴涛,联系电话:022-66328732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津生建催字〔2024〕第010号  戴子翔(130623********1855):本机关于2024年6月5日依法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S1162024S009),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向你催缴罚款人民币1233.8元(壹仟贰佰叁拾叁元捌角),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307室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并到银行缴纳罚款。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缴纳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穷尽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编号:津生建催字〔2024〕第010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吴涛,联系电话:022-66328732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津生建催字〔2024〕第011号  王学志(150203********2735):本机关于2024年6月5日依法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S1162024S010),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向你催缴罚款人民币4934.8元(肆仟玖佰叁拾肆元捌角),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307室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并到银行缴纳罚款。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缴纳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穷尽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编号:津生建催字〔2024〕第011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吴涛,联系电话:022-66328732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津生建催字〔2024〕第012号  王学志(150203********2735):本机关于2024年6月5日依法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S1162024S011),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向你催缴罚款人民币305.6元(叁佰零伍元陆角),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307室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并到银行缴纳罚款。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缴纳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穷尽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编号:津生建催字〔2024〕第012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吴涛,联系电话:022-66328732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四川赏景门窗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刘开吉与你单位支付工资、赔偿金争议案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方送达广劳人仲案〔2024〕61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四川赏景门窗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刘开吉工资62000元、仲裁公告费3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42号,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广劳人仲案〔2024〕616号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省广汉市宏南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李明见与你单位确认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工伤补偿争议案(广劳人仲案〔2025〕87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方送达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2月24日15时在广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4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依法缺席裁决。

  广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新木川拓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邱强德与你单位确认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工伤补偿争议案(广劳人仲案〔2025〕91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方送达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3月3日15时在广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4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依法缺席裁决。

  广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提存公告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将下述执行款提存至我处,案号、提存受领人、金额(元)对应如下:

  (2016)苏0505执恢229号,吴志保:14607;(2017)苏0505执845号,丁浩明、顾建珍、丁宇:5000;(2017)苏0505执2867号,任贵平、苟杰:6000;(2018)苏0505执1918号,周玮:6394.53;(2017)苏0505执2582号,朱正中:3800;

  (2021)苏0505执851号,顾青青、王满:53722;(2018)苏0505执642号,张伟雄、张敏群等:19700;(2017)苏0505执2849号,龙洋等:3445;(2021)苏0505执3307号,于利华、李克田:18000;(2012)虎执字第0382号,李建明、李兵、李龙珍、李金男:3900;(2010)虎执字第1370号,谢飞:14678.85;(2011)虎执字第0009号,钱美娟:7250;(2011)虎执字第0736号,顾梅生、丁美英、顾文杰、邵庆兰、顾晓琪:7850;(2013)虎执字第0950号,顾雪春:8773.35;

  (2014)虎执字第0512号,余小英:4574;(2010)虎执字第0624号,曹福堂:59505.19;(2017)苏0505执900号,案件相关收款人:175280.27;(2022)苏0505执恢435号,黄昳菁、杨丽珍:156840.85;(2017)苏0505执2122号,刘金林、周建清:12000;(2016)苏0505执2206号,叶大伟:62720;(2021)苏0505执4099号,曹廷帅:498104.22;(2017)苏0505执2445号,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银行苏州分行:54690;(2017)苏0505执1173号,浒墅关镇欧德福超市京东手机商城:4214;(2009)虎执字第0082号,孙中琦:4768;(2012)虎执字第0285号,姚老虎、缪小妹:40000;(2013)虎执字第1295号,案件相关收款人:9219.1;(2013)虎执字第0936号,案件相关收款人:14278.22;(2009)虎复执字第0114号,童凤明:40000;(2010)虎复执字第0017号,谢俊:10750。

  请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与本处联系。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狮山路6号新创大厦6楼,联系电话:17312610968。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


  重庆东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吴景顺于2024年12月3日以“2023年11月6日在甘肃德通国钛金属有限公司干活过程中受伤”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此,请你单位负责人于2025年1月5日前将举证材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函告我局,或派员来我局当面陈述有关情况。逾期,我们将依据本人提出的材料做出认定结论。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