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院出台十条措施保障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

  本报讯(记者马付才) 近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助力湖南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措施》聚焦重点任务明确服务保障措施。主动对接“七大工程”(研发企业集聚工程、战略平台支撑工程、创新能级提升工程、产业集群赋能工程、成果转化增效工程、科技人才强基工程、创新环境优化工程)司法需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供高质效检察服务。

  聚焦企业反映突出问题加强法律监督。依法严惩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依法严惩以暴力、胁迫、“网暴”等方式向科技创新企业敲诈勒索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依法监督纠正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行为。

  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法律监督。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健全知识产权检察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专家辅助人参与办案制度。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司法程序中的运用。协同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加强马栏山文创园知识产权工作站法律服务。

  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明确服务措施。严格依法办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外国权利人合法权益,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加强跨国刑事司法协作,构建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组织的合作,依法规范境外取证等工作。

  聚焦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明确办案要求。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慎重决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技术骨干、高层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慎重决定对涉案企业生产设备、财物、账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聚焦外部协作加强“检察+”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与市场监督、知识产权、版权、科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积极落实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机制,推动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贯通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