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包头市银利废金属市场丽娜经销部:本委定于2025年1月22日9:30开庭审理朱志宇与你方工伤待遇争议案(西咸劳人仲案字[2024]第2793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审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电话:029-33310819。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增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5年1月22日15:30开庭审理刘安与你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案(西咸劳人仲案字[2024]第2812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审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电话:029-33310819。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白雪静:本会受理的(2024)衢仲第329号申请人衢州路加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仲裁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应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单、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等材料。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会提交证据、答辩书与选定仲裁员。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衢州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广力铭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谢永群诉你单位的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2325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共计14996元(其中,2024年5月份3896 元、2024年6月份5550元、2024年7月份555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4月20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7566.80 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联系你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2325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下称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申请人如不服本终局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陕西库尔克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康达与你单位经济补偿等争议案,经本委电话通知、邮寄送达你单位均拒绝签收,现依法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审理通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宝鸡市清姜路28号渭滨区政务服务中心311室渭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30日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为答辩期,本委定于2025年2月13日8时5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宝鸡市渭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相见欢音乐酒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文益诉你单位的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2729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的工资36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7月10 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8425.81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联系你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2729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下称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申请人如不服本终局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相见欢音乐酒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庄海仪诉你单位的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2730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的工资10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000 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联系你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2730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下称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申请人如不服本终局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相见欢音乐酒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许奕滨诉你单位的赔偿金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2720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46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0632.26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联系你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2720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下称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申请人如不服本终局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郭红诉你单位(第二被申请人)及深圳市新圆梦物流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的赔偿金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2443号),本委已依法裁决。因本委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文书,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244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10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888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提存公告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将下述执行款提存至我处,案号、提存受领人、金额(元)对应如下:

  (2023)苏0505执188号,倪岳明、龚福林、陆卫明、徐炳军、王泰祥、谢意军、李军、赵九军、张中能、张永元、沈金明:16474.63;(2022)苏0505执1413号,赵吟、游超凡、李子堃、陈自力、孟子豪:3309.65;(2020)苏0505执73号,案件相关收款人:50000;(2017)苏0505执2678号,张敏群、张荣华、吕云良:共同4000元,方国平、程军清、唐荫青、方德义:共同1500元,梁伯绍、李德玉、罗仙法、陈吉生、倪大根、陈杨德、王天训:共同7200元;(2017)苏0505执2898号,柏林:6400;(2018)苏0505执1036号,姚建良:3919.81;(2018)苏0505执3577号,孟昌昌:40217;(2019)苏0505执1640号,姚建良:5202.45;(2019)苏0505执1645号,姚建良:4225;(2018)苏0505执3574号,孟昌昌:69958.13;(2006)虎执字第0730号,张洪元、张云芳、吴秋芳、张英:36342.72;(2011)虎复执字第0041号,和美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97887.64;(2011)虎执字第0258号,陈钰良、王海燕、陈晓艳、陈惠金、陈维英、陈卫英:10000;(2011)虎执字第0729号,顾燕、顾锡元、朱跃珍、顾祥元:7675;(2010)虎执字第0254号,昆山珍城物资有限公司:15834.13;(2017)苏0505执2525号,方亚伟、朱牧等多人:14352.75;(2019)苏0505执1336号,张鑫:54520;(2017)苏0505执2525号,方亚伟、朱牧等多人:452599.45;(2011)虎执字第0054号,蒋伟、沈凤丽、蒋美康、时雪林、蒋金怡:9243;(2011)虎执字第0157号,胡光德、屠传秀、胡可、胡雅淇:21935.73;(2012)虎执字第0237号,方建强、金爱方、方子杰、方正兴、孙白妹:10000;(2012)虎执字第1086号,案件相关受害人:77538.19;(2013)虎执字第1778号,郑慧慧:3279.83;(2013)虎执字第0434号,徐金男:5000;(2019)苏0505执2335号,张震:200000;(2020)苏0505执438号,案件相关收款人:350000;(2022)苏0505执1596号,江莉莉、孙利华:200000;(2022)苏0505执862号,杜云平:150000;(2021)苏0505执4588号,案件相关收款人:130000;(2020)苏0505执965号,案件相关收款人:353021;(2020)苏0505执恢220号,案件相关收款人:1728154;(2020)苏0505执2817号,李晓溪:482185;(2008)虎执字第0301号,赵海章:22757;(2009)虎执字第0301号,赵海章:272386。

  请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与本处联系。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狮山路6号新创大厦6楼,联系电话:17312610968。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


  王一楠、王殿威、丁冬青: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与你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威仲字第5027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2024年12月3日生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托克逊县晋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乌经(头)劳人仲字[2024]第615号祝旭诉你公司二倍工资等争议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上诉,逾期本裁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公告

  蚌埠淮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局于2024年10月21日受理了孙超的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局多次拨打贵单位电话,要求来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均无人接听,2024年10月21日邮寄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被退回。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贵单位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到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城东路和浮山路交汇处)领取举证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中通交运物流有限公司、董伟:本会受理申请人聊城市诺达物流有限公司与你的借款合同纠纷案(2024)聊仲裁字第772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权利义务、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及回执。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书、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2月27日9时,开庭地点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庭,逾期依法缺席裁决。(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市直机关昌润南路8号办公区A座12层;电话:0635—8280089)

  聊城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