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加入沿海七地市检察机关涉海检察协作框架协议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 通讯员彭群) 为推动形成重点突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涉海检察协作工作新格局,“沿海七地市检察工作交流座谈会”近日在浙江舟山召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及山东青岛、江苏南通、浙江舟山、福建宁德、广东湛江、海南海口等沿海七地市检察院以及浙江省检察院、舟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业务骨干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舟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及沿海七地市检察院代表就打击海洋犯罪、保护海洋资源、加强协同等方面进行了主旨发言,其中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力作题为“四强化做优涉海检察,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发言,向论坛分享了海口市检察院在提高涉海洋案件质效、助推海洋生态保护治理、强化多方协作、强化上下联动工作方面的经验。

  会议上,沿海七地市检察院达成共识,签署《沿海七地检察机关涉海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协作框架协议聚焦海洋经济有序运行、海上航行安全、资源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海洋治理问题,联合开展重大执法保障、跨域刑案查办、生态环境治理、司法政策供给、信息数据共享、人才智力建设、前沿理论研究协作,共建联席会议、线索移送、配合调查、案例发布和宣传预防等五项协作机制,着力推进检察职能融入海洋综合保护,持续为海洋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海口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加入涉海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充分学习借鉴兄弟院经验做法,汇聚海洋保护合力,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护航海南自贸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