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揭晓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征集评选结果揭晓。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党支部的“‘四联工作法’做优经济金融检察工作 提升护航保障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能级”等10个事例获评“典型事例”,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淬炼‘岚岛检察蓝’品牌成色 打造党建与业务‘三融合’平潭实践样本”等11个事例获评“优秀事例”。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连续第三年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征集评选活动。
据介绍,本次评选在总结前两批活动经验基础上更加注重评选范围的广泛性,首次将最高检机关基层党组织纳入征集评选范围,实现了四级检察机关全覆盖;更加注重评审方式的有效性,定评会评审方式由观看视频调整为现场听取汇报,让评委对事例有更直观清晰的了解;更加注重评选类型的代表性,入围事例涵盖各条线检察职能;更加注重评选效果的示范性,坚持把理念认识富有启示、经验做法务实管用、抓手载体易于推广作为重要标准贯穿评选全过程,力求评出的典型事例成为各级检察机关抓融合、促融合的示范样本。
经推荐申报、事例初评、入围公示等环节,共有21个入围事例进入定评环节。评委们坚持优中选优,突出效果导向,重点对事例是否具有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进行综合评判,从入围事例中评出了10个“典型事例”、11个“优秀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