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嘉峪关市检察院打造“未爱有嘉”未成年人检察品牌
近年来,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以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为着力点,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效运用平台载体,倾力打造“未爱有嘉”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不断提升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质效。该品牌近日获评甘肃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质品牌。
“谢谢检察官阿姨,如果没有你们的悉心教导,我还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也不会正确表达和处理自己的情绪。现在,我已经顺利进入高中,开启新的学习生活了。”这是近日嘉峪关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回访时,刚读高一的新生小亮(化名)对检察官说的肺腑之言。
半年前,正在读初三的小亮因与小强(化名)发生口角将其打伤,经鉴定,小强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但因小亮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邀请检察官共同对小亮开展临界预防工作。
检察官了解到小亮正处于人生的重要节点,平时表现良好,且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对其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向小亮及其监护人制发《检察官提醒函》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醒小亮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学会控制和管理情绪,谨慎交友。同时告知小亮的监护人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身心关注及情绪疏导,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检察官通过常态化开展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与小亮的学校及家庭保持联系,关注他的学习状况及心理状态,引导小亮父母从调整沟通方式、改变家庭氛围等方面改善亲子关系。
记者了解到,2023年以来,嘉峪关市检察院探索推进对罪错未成年人采取“分级干预、矫治结合”的方法,灵活运用家庭教育指导、赔礼道歉、司法训诫等多种方式,通过检察监督、学校观护、社工帮教、监护人参与,干预矫治未成年人26人,帮助其顺利回归。此外,嘉峪关市检察院与市妇联会签《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对涉罪及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3次,制发“督促监护令”9份,助推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深度融合。
“救当下”更要“利长远”。嘉峪关市检察院优先保障案件易发高发学校法治副校长配置,将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责任心强、有丰富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历的检察干警推荐至法治副校长岗位。同时,为确保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嘉峪关市检察院在全市7所中学设立“木铎工作站”,作为法治副校长与学校的沟通桥梁。该工作站不仅负责日常法治宣传的组织协调,还负责收集学生法治教育需求,协助解决学生纠纷、预防校园欺凌等工作,助力织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网。近年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0余场,覆盖师生家长10万余人。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开学季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30余次,对办案中发现的向未成年人售酒、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份,督促其履职尽责,推动行业治理。
同时,嘉峪关市检察院未检部门通过积极拓展社会实践平台,创新教育模式,推出“体验式”法治夏令营、“沉浸式”法治情景剧场、“互动式”模拟法庭、“寓教于乐式”普法小课堂等丰富多样的实践课程,引导青少年“植”法于心,与法同行。创作《游戏装备能卖钱?私下交易要小心!》《远离“非法校园贷” 青春不负债》《低投入高回报?莫被蝇头小利所诱惑》《假“警察”真陷阱 切勿轻易转账汇款》《家庭教育的N种模样》等8部普法微短剧。协助市教育局建立完善“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库”,收录原创法治课件7个、法治情景剧本1个、原创视频1个。在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贡献检察智慧、体现检察担当、传递检察温度,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