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五指山市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 通讯员王烁) 近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唐某等7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并邀请五指山市政协、市检察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参加此次“法院开放日”庭审旁听活动。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等7人为获得高额报酬,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并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违法所得,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7名被告人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到场人员旁听了庭审全过程,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以案释法,表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和其产生的收益还为其提供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本案7名被告人明知资金来源不法,仍铤而走险,最终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工具人”,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法官提醒,切忌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账号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也不要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诈骗资金,以免掉进不法分子的陷阱,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