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1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启动会议。据悉,最高检党组决定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是为了更好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刑事检察全局性、协同性工作的研究指导、部署安排、统筹协调,强化对刑事检察业务态势与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
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由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和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担任组长;由最高检负责捕诉和刑事执行(含侦查)的刑事检察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下设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由最高检检委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将实体化运作,建立年度计划、请示报告、业务会商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据了解,每年年初,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将对该年度刑事检察全局性、共性重要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定期分析刑事检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涉及最高检各刑事检察部门的工作事项,由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作出分工安排,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启动会议上,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重大犯罪检察厅、职务犯罪检察厅、经济犯罪检察厅、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部门工作重点,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要求部署作交流发言,并对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如何统筹协调刑事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据介绍,各省级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地市级检察院,也将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