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三年挂牌督办六十九件涉黑涉恶大要案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11月20日,记者从在福建福州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自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新阶段以来,2021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9万余人。其中,涉黑犯罪1.5万余人、涉恶犯罪3.4万余人;共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700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办理,挂牌督办69件大要案,指导办理了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介绍,在2018年至2020年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4.9万人,提起公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5.4万人,打掉的涉黑涉恶组织是前10年总和的1.3倍。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直接立案侦查涉黑涉恶“保护伞”500余人,起诉2900余人,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国检察机关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共改变涉黑涉恶定性2万余件,追加认定涉黑涉恶定性5700余件。
2022年5月1日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施行,有利于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加强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化建设,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10余个规范性文件,统一司法办案标准。同时,最高检还先后编发涉基层政权黑恶犯罪等7批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此外,会上还通报了过去5年刑事检察工作情况。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电诈犯罪7.5万余件21万余人,关联犯罪(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利用网络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33.3万余件55.9万余人;起诉金融领域职务犯罪1000余人;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3.6万余件5.9万余人,起诉13.3万余件22.5万余人;起诉知识产权犯罪3.1万余件6.7万余人,较前5年分别上升41.4%和66.1%;共批捕侵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2.5万余人,起诉侵害未成年被告人30.6万余人;共提出二审程序抗诉3.4万余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1.7万余件;提出审判监督程序抗诉6200余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42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