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全国检察机关七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一百零五万件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1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主题新闻发布会,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以下简称南四湖专案)作为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正式发布。

  据介绍,自2017年7月至2024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万件,其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2.6万件,占总量50%以上。

  2020年8月汛期,南四湖流域多个断面出现Ⅳ类至劣Ⅴ类水质。经生态环境部建议,最高检决定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事实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成立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历时1年零11天,相关四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

  此次办案过程中,最高检首次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南四湖全域污染问题进行监测。同时,通过专案办理,最高检协调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共同督促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编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推动全流域行政执法标准有效统一,打赢了南四湖专案的关键一仗,为南四湖流域得到成功治理奠定了基础。检察机关在办理南四湖专案过程中,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督促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着手编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这是首个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填补了南四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统一执法标准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