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宁县检察院加强交通领域监督提升源头治理成效
本报讯(记者马震坤 通讯员王军 杨磊)2023年6月以来,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领域法律监督实践创新为依托,积极创建实践平台和创新机制,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交通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去年6月以来,该院制定《交通领域刑事案件办理流程规定》,建立“一体化办案中心”和“法治教育基地”2个创新实践基地,整合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制定《交通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以“交通参与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执法司法活动”3大制约因素为切入点,建立交通领域刑事犯罪嫌疑人考察评估、社区矫正对象参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停车难问题专项治理、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排除整治、农村“五小”车辆交通违法预防5项机制。活动开展以来,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对53名拟作出不捕、不诉的交通领域犯罪嫌疑人,拟作缓刑量刑建议的被告人进行考察评估;对作出相对不诉决定的案件,向交警部门发送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书21件;引导涉交通领域犯罪的6名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到辖区交通劝导站进行志愿劝导服务,现身说法;督促公安交警等行政机关,清除道岔口遮挡物49处,加装警示牌、护栏、窨井盖等交通安全设施27处,增设临时交通信号灯、交通疏导岗4个,新建、改建公共停车场6个,开辟临时泊车位891个,为群众上门办理“五小”车辆挂牌、提供购险便捷等服务473人(次);深入农村、社区、学校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279次。
据介绍,该机制运行以来,“一体化办案中心”集中受理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2类交通领域犯罪案件95件;邀请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律师、基层组织代表等共同参与案件调解、刑事和解18件,集中开展检察听证54件,化解涉案矛盾纠纷17件;利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相关案件41件,办案周期平均同比缩短9.7天;利用法治教育基地,开展交通违法犯罪警示教育、法治教育和具结承诺63人(次)。专项监督以来,该县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两类案件,当事人刑事和解率同比上升23.71%,民事赔偿现场履行率上升19.33%。全县交通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同比下降29.51%,复议率同比下降5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