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抚顺样本”

以“小”见“大”


  本报讯(记者张驰 □李莉) 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新时代法学会工作的实践创新,是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也是法学会组织发挥优势、体现价值的实践平台。辽宁省抚顺市法学会为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在望花区朴屯街道开展“1+3+N无越级访街道”建设试点工作,丰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抚顺样本”。


  建设“小站点”带动“大资源”

  抚顺市法学会依托朴屯街道综治中心建立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律服务工作站”,健全机构、统一标识、明确职责、完善制度、细化流程。坚持打破行政壁垒,按照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原则,建立了“由市、区法学会牵头,以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律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为主体,以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为补充”的“1+3+N无越级访街道”试点运行机制,为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用搭建了有效载体。在实践中,坚持市区两级联动、推动资源有效下沉、协调多部门协作配合,成效初显。如,飞迪曼心理咨询公司听到试点消息后,主动要求加入,并在走访中了解到朴屯街道海城社区有两户居民因垃圾问题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该心理咨询公司主动登门,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劝解,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也极大改善了社区环境卫生,得到居民交口称赞。


  提供“小服务”构建“大格局”

  基层社会治理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但更多的是需要全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抚顺市法学会一方面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为党委政府“四个重大”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同时也注重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力量倾注在基层,以此为基础整合各类资源,在群众的家门口建立基层服务站点,为来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努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事难事烦心事,在明理释法、化解矛盾过程中助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共同推进平安抚顺、法治抚顺建设。如,在朴屯街道盖平社区有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男主人甚至离家出走,面对社区干部的请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第一时间介入调解,重点结合民法典中的规定进行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两人重归于好,避免了家庭悲剧发生,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解决“小问题”防范“大风险”

  为把好矛盾风险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预防能力,抚顺市法学会创新建立“1+3+N无越级访街道”试点运行机制。目前,市、区法学会派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服务站“轮值坐诊”接待群众来访,在释法中普法,在普法中化解矛盾;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社区网格员、楼道长等深入群众排查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能化解的当场化解,不能当场化解的由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牵头“会诊把脉”,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疑难案”“骨头案”,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小组集中攻坚,力求矛盾不上交。如,在朴屯街道古田社区,有两家居民因房屋漏水问题经常争吵,长时间无法达成和解,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结合民事赔偿相关法规进行宣传教育,最终化解了矛盾纠纷,双方没有经过法庭就赔偿事宜达成了谅解。

  目前,“1+3+N无越级访街道”试点机制运行良好,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抚顺市法学会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指出,法学会建立的“1+3+N无越级访街道”机制,就是把法学法律人才资源运用到“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接地气”工作上。其他县、区也要排出时间表、路线图,积极打造“1+3+N无越级访街道、乡镇”,以实际行动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抚顺落地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