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创建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工作体系

  本报讯(记者庄德通 潘巧)10月2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新闻中心举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会议介绍了《意见》主要内容、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下一步工作部署。

  会议介绍,《意见》包括九个部分二十七条举措,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至第八部分是改革举措,第九部分是保障措施。《意见》注重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相衔接,注重保持政策连续性,注重深化拓展改革举措,内容突出目标导向、系统集成、重点任务、破解难题、强化合力。

  在突出破解难题方面,《意见》明确,围绕产业工人利益诉求和队伍结构变化,从提高产业工人经济收入、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稳定制造业产业工人队伍、吸引更多青年加入产业工人队伍、把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现代产业工人等方面深化改革。

  全总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已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工作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下一步,全总将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并抓好工会分工任务的贯彻落实。按照《意见》要求,用改革精神不断创新工会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更好发挥工会组织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在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方面,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互联网+”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代表职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工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基层治理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在维护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方面,健全落实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工作体系,持续完善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健全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工作体系;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会服务职工就业帮扶服务体系;完善企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大力推广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创建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工作体系,实施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解决农民工欠薪、工会在行动”活动。